中評社台北9月13日電/扁家三代的生活費,都是從“國務機要費”支出;特別的是,陳致中在服役時不住宿舍,卻住到高雄福華飯店,這筆住宿費也是由“國務費”支付。
聯合報報道,從判決書公布的“國務機要費”收支明細表可以看出,“國務機要費”根本就是扁家私人的提款機,陳水扁的早餐,吳淑珍買金飾,陳幸妤夫婦的生活花費,陳致中的婚禮,趙翊安喝的牛奶、趙翊廷的零食,都以“國務機要費”核銷。
合議庭統計,從2000年到2006年,扁家侵占的機密費及以發票詐領的非機密費,高達一億七千四百多萬元,這些錢部分作為扁家生活花費,剩下的也被扁家洗錢到海外帳戶存起來。
判決書明細表顯示,扁家子女結婚,陳致中買書、買內衣褲,招待同學來官邸玩的茶點費,開車超速的違規罰單、健保費,都是由機密費支出。
其中一筆明細很特別,陳致中於2002年服役時,在高雄左營基地受訓,竟住在高雄福華飯店,由隨扈買單一萬五千元,再以“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申報。
吳淑珍前往美國柏克萊參加陳致中的畢業典禮,飛機票費用十二萬元也是由“國務機要費”支付。更離譜的是,陳致中和黃睿靚訂婚的費用,到婚禮支出、禮車租金等,也是向“國務費”報帳。
明細表顯示,陳幸妤婚後遷入民生寓所,民生寓所的生活開支,包括陳幸妤買女性用品及嬰兒用品,到美容院洗頭髮,趙建銘洗車打蠟,家庭日常開銷,趙翊安的鮮奶費,趙翊廷的食品費,兒子的童書,都拿來報“國務機要費”。
吳淑珍申報的“國務機要費”,除了玉山官邸日常開銷,更多是奢侈精品,包括購買金生儀的鐘表、聚玉齋的紫晶墜、珊瑚公司的飾品、銀樓的珠寶金飾、SOGO百貨的禮券等。
至於陳水扁,從每天的早餐到想得到的日常生活所需,都是“國務機要費”支出;比較特別的是,他還用“國務費”買了好幾期某週刊,買的時機正是特偵組在2006年間如火如荼偵辦“國務費案”,顯然陳水扁想了解雜誌如何報導扁家弊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