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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逾3千萬家產明細曝光 夫妻共16套房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05 10:06:43  


 
文家“開銷”多大

17年花掉了兩百多萬

  根據檢察機關的盤算,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強案發前,17年來,文強一家的家庭支出是217萬餘元。

  這筆支出包括日常消費支出33萬餘元,公訴方解釋,因為無從統計文強一家三口在這期間的消費支出,因此按照相關規定,依據重慶市市民的平均每人每年消費性支出來核算。三口人,一共33萬。

  文強兒子出國留學支出。2001年,文強的兒子文伽昊赴加拿大留學,按照文強妻子周曉亞的供述,一共花了8萬元。

  3套房子裝修支出。依照周曉亞等人的供述,1998年,文強一家裝修了一套房子,包括置辦家具、家電等,一共花掉了36萬左右;2005年,又花掉了7000元,簡單裝修另外一套房子;其後,當拿到另外一套房子後,除了豪裝之外,加上買家具、家電,周曉亞大方投入了100萬。

  購買轎車支出。2001年時,周曉亞買了一輛別克轎車,花了24萬,這輛車主要給其弟弟開,用來送她上下班;2006年,周曉亞又花10萬元,買了一輛雪鐵龍。

“嫖娼”支出12萬

  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公訴人出具了一份文強的庭前供述顯示,在盤算家中的支出時,文強嫖娼竟然支出了12萬。公訴人話音剛落,旁聽席上一片唏噓之聲。

  被告席上,文強隨即舉手示意,表示有話要說。“不能說是嫖娼,”文強表示,他不否認這是他曾經對偵查機關說的,但解釋道,這是涉及還沒開庭的他涉嫌強姦罪的部分,不能定義為“嫖娼”。此前,公訴機關起訴2007年,文強曾在酒後強行與一名女大學生發生性關係。這筆錢是給了這名女大學生了,卻被偵辦人員定性為“嫖娼支出”。

  但在前日文強的庭審中,檢方出具了相關文強常去娛樂場所老總的供述,文強在這些場所消費基本上都是隨行人員買單或者幹脆免單。白宮夜總會的老總岳寧便供稱,給文強免單過10多次,每次消費都是四五千元左右。聯繫到此前公訴方出示的相關證據:有多位小姐稱:和文強發生不正當關係之後,文強每次出手都很大方。有媒體同行據此開玩笑表示:“小費都給了12萬,收起錢來不眨眼的文強還真大方。”

老婆偷偷轉移家財

  檢方昨日出示的相關證據顯示,文強這對夫妻在多年前便已貌合神離。文強的妻子周曉亞更是在6年前便開始轉移家財,以防哪天和文強離婚後人財兩空。

  2006年,周曉亞拿40萬元給弟弟周澤新,讓其代為保管;2007年11月,周曉亞又拿出50萬元,讓弟弟拿去放點高利貸;2009年,她再次拿出50萬給弟弟,以其名義購買信托投資。

  周曉亞的供述解釋了她的動機。據周在專案組的交代,早在多年前,她就知道文強在外面有了女人,因此夫婦倆感情名存實亡。她知道文強有大量的錢財並未交給她,擔心哪天和文強離婚後分不到多少,人財兩空。從2004年起她就陸續將大量人民幣、美元、港幣、歐元、澳元等資產分批交給弟弟保管。

  除了現金之外,周曉亞還背著文強花12萬餘元以表弟的名義買了一套房。對此,文強均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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