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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將收回16宗閑置土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0-15 16:42:32  


  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廣州市近日決定收回16宗閑置土地。同時,規定用地單位還須按相關標準繳納履約保證金,提高土地閑置成本。

  新華網報道,據廣州市房管局介紹,廣州市14日召開聯席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進一步加強閑置土地管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20宗閑置土地的處置方案。

  其中,聯席會議對20宗閑置土地的處置方案進行了審議,決定收回閑置土地16宗,面積28.8公頃,通過按照地塊現行基準地價的20%交納履約保證金後,延長開發建設時間一年等方式處置閑置土地4宗,面積21.8公頃。至此,廣州市累計收回閑置土地1405宗,面積26.7平方公里,累計收取土地閑置費1.49億元。

  此外,為從利益源頭上遏制土地閑置,廣州市進一步加大土地閑置成本。今後屬閑置土地首次處置並給予延長開發建設時間一年的,交納土地閑置費後,用地單位還需按照現行的土地閑置費徵收標準交納履約保證金。延長一年期滿後仍未動工開發,如仍符合延期開發條件,用地單位需按照最新基準地價標準(公開出讓地塊成交價比最新基準地價高的按成交價格)的20%交納履約保證金。最後仍未按期動工的,履約保證金予以罰沒,並納入土地出讓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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