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念馳的這段話教筆者想起,台北駐馬尼拉辦事處的某位組長在兩年前為其“統戰”而請我吃午飯。這位組長對我說,如果不是毛澤東當年犯下了改國號的錯誤,今天就沒有台灣問題。他還驕傲地告訴,他也曾對來自中國大陸志願老師這樣講過。聽畢,我隨即告訴他,1949年9月,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共領導人在籌備建國時,把國號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又加上“簡稱中華民國”的括弧。毛澤東要實行“兩個國號”的設想,這是採納了民主促進會領導人雷潔瓊的建議,也得到黃炎培、何香凝等人支持。更重要的它也是對孫中山先生的尊重和對辛亥革命歷史作用的肯定,以及考慮到當時大陸地區人民對使用“中華民國”國號心理習慣。但前清進士周致祥、美洲華僑領袖司徒美堂和沈鈞儒等民主人士都反對。司徒美堂、馬寅初、張瀾、陳叔通、陳嘉庚的反對.出於反蔣情緒,沈鈞儒則是從國際慣例的角度表明反對意見,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加上‘簡稱中華民國’的括弧,不合法律觀點”。因此,毛澤東為首的中共領導人不再堅持原來的設想,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單一的國號。為了證明這段歷史的真實性,筆者特別指出,這是中共黨史出版社《解密開國大典》第三章“國號確定經”中所記述的。
在章念馳的《中國必將走向最終統一──評曹興誠的〈兩岸和平共處法〉》一文的啟迪下,筆者認為,如果中國大陸政府能採用毛澤東當年關於新中國實行“雙重國號”的設想,也許能夠打開兩岸政治談判之門。
首先,我們必須考慮的是這樣的設想是否可以?
中國現代著名哲學家馮友蘭的《中國現代哲學史》說:“客觀的辯證法只有一個,但人們對於客觀辯證法的認識,可以因條件的不同而有差別。照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思想,矛盾鬥爭是絕對的,無條件的;‘統一’是相對的,有條件的。這是把矛盾鬥爭放在第一位。中國古典哲學沒有這樣說,而是把統一放在第一位。理論上的這點差別,在實踐上有重大的意義。在中國古典哲學中,張載把辯證法的規律歸納為四句話:‘有像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篇》)這四句中的前三句是馬克思主義辯證法思想也同意的,但第四句馬克思主義就不會這樣說了,它怎麼說呢?我還沒有看到現成的話可以引用。照我的推測,它可能會說:‘仇必仇到底。’顯而易見,‘仇必和而解’的思想,是要維持兩個對立面的那個統一體。”馮友蘭的《中國現代哲學史》又說:“‘仇必仇到底’的思想,則要破壞兩個對立所處的那個統一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