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應
廣東省人大稱機關幼兒園改制非預算所能解決
廣東省人大財經委預算監督室主任黃平解釋稱,目前,這些幼兒園都是事業單位,按照我國財政體制,都會給予財政預算安排,這和其他事業單位是一樣的,所以預算編制本身並無不妥。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事業單位分為“參照公務員管理”“全額撥款”“財政補貼”和“自收自支”四類。除“自收自支”這類外,其他都享受全額或一定比例的財政撥款,均列入同級預算。
對此,黃平表示,機關幼兒園的事業單位體制,不是預算所能解決的問題,對於事業單位改制的問題,“以後應該會有解決的”。
■ 觀點
政協委員建議學前教育應作為改善民生任務
有人認為,像廣東這種情況,全國此類情況也應成為警示,不要因為是機關幼兒園就花納稅人的錢。機關幼兒園應改變運營方式或轉為民辦,與其它幼兒園一視同仁。
有人建議,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範疇。廣東省政協委員吳翰說,學前教育因不在義務教育範疇,一方面缺乏有力的財政支持;另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監管,帶來收費混亂等問題。
吳翰建議,應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在財政預算中為學前教育騰出部分經費,這樣既保證了公平,又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