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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改變現狀:危險的局部隆起 |
第一,在“國家球體理論”視野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政權是同一國家內部兩個或敵對,或對峙,或對立,或競爭,或合作的政權,60多年來,雙方以不同的形式沿續著國家代表權之爭。因此,在兩岸之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是兩個競爭性政權的符號,各自以“國家”面目出現時,雙方所指涉的領土主權範圍卻是完全重叠的。曹興誠先生在他的《兩岸和平共處法》中強調“兩岸要和平統一,必須由尊重‘中華民國’開始”,[5]這樣的說法在台灣有一定的代表性。對於這樣的一個難以回避又十分敏感的高階政治議題,本人認為可以更耐心細致地優先處理和解決。由於兩岸之間兩個政權符號都以“國號”的面目出現,易於被混淆為“國與國”的關係,因此,建議雙方在兩岸關係領域中盡量避免使用這樣的符號,“大陸方面”與“台灣方面”等用語比較貼切。在國際上,雙方在背靠背的場合各自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政府”的稱謂自稱是一種客觀現實,不要求雙方之間進行法理承認。
第二,在“國家球體理論”視野下,兩岸雙方各自所主張的法理主權和代表權都及於整個國家領土和人民,但由於政治對立尚未結束,雙方實有控制權分別存在著局限性。法理重叠與政治對立下的政權並存狀態並不影響構成國家主體的領土、人民關係的完整性,背靠背的主權主張也不改變國家主權的一體性。在正式結束敵對狀態之前,中國境內兩個競爭政權擁有一定的自立性質,這種自立不同於領土、人民和主權的獨立。當前中國國家主體的統一是公認法理事實和國際政治現實,兩岸統一的真正意涵不是領土和主權的再造,而是解決兩個政權競爭對立的問題和兩岸人民的和解共榮問題,絕非國家或領土意義上的“二而一”問題。
第三,在“國家球體理論”的視野下,兩岸政治對立和平解決的可能性越來越大,武力衝突的可能性將越來越小,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建立將更加可能。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是任何國家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也是國際政治秩序的要求。台灣沒有從中國分割出去的正當性,也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和能力。維護中國領土主權的統一符合兩岸人民的最大利益,在增強兩岸基礎性互信的同時,台灣方面現有的自主性和地位不僅不會受到削弱,而且將得到加強,隨著兩岸關係進入“成長性互信”階段,台灣民眾要求擴大國際參與活動的願望將得到實實在在的進展,台灣民眾的利益有可能朝最大化方向發展。
第四,在“國家球體理論”的視野下,兩岸基礎性政治互信將進一步強化,兩岸政治協商談判的認知問題將出現新的飛躍。目前,兩岸雙方和台灣內部對於政治協商“對誰有利,對誰不利?”等問題看法並不一致。筆者認為,隨著雙方對兩岸政治關係定位認知的進步,兩岸政治協商談判可能性增大,可為目前已經滯後的兩岸公共事務政策制定打開瓶頸。筆者認為,兩岸展開政治性協商,對於在兩岸政治格局和國際政治現實中處於相對弱勢的台灣方面來說,需求會更大一些,實際收益也會更高一些。因此,從整體利益需求看,台灣方面應加快步伐推動兩岸展開政治協商談判,以改善自身發展環境。只有透過兩岸政治協商,台灣方面多年來期待解決的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和安全困境問題、台灣民眾迫切希望改善的外部經濟、社會、文化活動空間拓展等問題才有可能得到明顯的改善。相比之下,大陸方面從兩岸政治協商中可以獲取的直接收益很有限,除了可以進一步分享兩岸人民和解的和平紅利,以及大陸民眾的政治成就感方面可以得到部分滿足外,大陸方面可獲取的直接利益相對較小。筆者甚至認為,大陸方面在政治協商談判中可能更多地是居於守勢,一旦進入實質性談判,大陸方面就必須向台灣方面釋出更多空間,甚至還要艱難地做出重大的政治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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