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建立了美國新聞署。它集中了對外文化交流和宣傳的主要手段,利用廣播、新聞出版、影視等各種媒體,宣傳美國的對外政策和意識形態,推銷和宣傳美國的形象。在美國之音外,還成立了三個新電台,把廣播傳到了“鐵幕”的另一端:1949年,針對東歐建立了“自由歐洲廣播電台”,用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波蘭、羅馬尼亞、捷克等語言進行廣播;針對蘇聯建立了 “從布爾什維克主義下解放電台”,1956年改為“解放電台”,1963年改稱“自由廣播電台”;1985年,開辦了馬蒂電台,針對古巴進行廣播。這些電台擁有來自美國政府的資金,作為美國政府的喉舌,從事對外宣傳。但是前兩家電台在創辦之初是打著民營的獨立廣播電台的旗號存在的。1951年,美國杜魯門總統設立了隸屬於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心理戰委員會,為國際反共宣傳提供建議。1953年,繼任的艾森豪威爾總統任命了心理戰的私人顧問,美國之音的反共宣傳進一步升級。
1976年,經美國國會批准,《美國之音章程》得以通過。全文是:
通過無線電廣播與全世界人民建立直接溝通渠道,對美國的長遠利益是必要的。為了取得成效,作為美國新聞署所屬的美國之音必須贏得聽眾的注意與尊敬。美國之音的廣播應遵循以下三條指導原則:
第一,美國之音應該始終作為權威的、聽眾信任的信息來源。美國之音的新聞必須準確、客觀,並力求全面。
第二,美國之音代表整個美國社會,而不代表美國社會中某一個階層。因此美國之音在介紹美國制度和思想時,應該做到內容廣泛,報道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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