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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建居屋需7年 房署被指拖字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28 11:38:07  


房屋署署長柏志高昨日出席房屋委員會公開例會時稱,復建居屋從基本規劃到落成可供入夥,需時7年。
  中評社香港6月28日電/復建居屋呼聲高漲,不過,身兼港府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的房屋署署長柏志高昨日表明,即使復建居屋,從基本規劃至落成“最樂觀”也需時7年。對此說法,房委會委員、建築測量界都大表質疑,有委員批評7年拖得太長,反映政府效率欠佳,令市民失望;前委員更指若依照房署建屋進度應可在4至5年內建成,認為房署誇大興建時間表。不過,學者指政府建樓需“有規有矩”,難與私人樓宇進度比較。

  香港文匯報報道,柏志高昨在房委會公開例會上承認社會對復建居屋訴求不斷上升,但沒正面回應是否將復建居屋,只表示一旦當局立心復建居屋,房屋部門會盡全力配合。不過,他強調即使有土地興建居屋,起碼要用1年時間作基本規劃、1年時間進行基礎建設,再用3年至5年興建,表明“即使是最樂觀的時間表”,最快也要7年後才能落成,他並稱不會用已預留作興建公屋的土地,改作其他用途。

  不過,柏志高上周五出席活動時曾提及,若復建居屋並有土地可建,只要3年至5年後即可出售,與昨日的說法不相符。對於有部分市民憂慮復建居屋會影響私人樓宇市場,柏志高昨表示質疑,他重申政府有決心令物業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政府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會廣納各方意見。

  黃國健:令市民大失所望 

  復建居屋“嘆慢板”,最快也要7年才可落成,令市民大失所望。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黃國健批評,柏志高的說法凸顯政府辦事效率欠佳,令市民失望;另一委員葉國謙則認為政府一旦復建居屋,需加快推出居屋單位;同為委員的黃成智亦指出,私人發展商亦能在3年內完成興建新樓宇,如建居屋需時7年,反映政府辦事效率欠佳,他批評政府現時是“潑市民冷水”,認為首批居屋單位應可在5年內落成,當局應預售居屋樓花以穩定市民置業心態。

  本身屬金融學者的委員蘇偉文則認為,政府建樓有既定程序,任何工序都需按規矩進行,不能如私人財團一般可與地區人士談條件以加快興建時間,故現時居屋的興建時間表,實難與私人樓宇進度比較, 

  劉秀成:政府決心最重要 

  前房委會委員王坤亦指出,根據房署建屋進度,居屋單位應可在47個月內建成,即4年左右,認為房署聲稱需以兩年時間進行規劃有誇大之嫌,“從規劃至落成應不超過5年,不明白為何要7年時間”。他又批評,政府現時表明土地建成樓宇要7年時間,似乎用“拖”字訣去打消公眾的期望。

  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劉秀成表示,可以在統籌方面做好一點,例如某些土地暫時沒有道路,或欠缺基本設施,例如無電無水,興建居屋之時可同步進行,以節省建築時間。他認為最重要是政府決心復建居屋,以及盡快推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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