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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報:“六國七方”割據南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30 00:45:20  


 
  1978年菲律賓頒布“總統法令”,宣布對“卡拉延”群島(即南沙群島一部分)進行管轄,對屬於我國的33個島礁提出主權要求。

  馬來西亞單方面聲稱的大陸架把我國南沙群島東南部12個島嶼劃入其主權範圍;文萊也以大陸架為由對南沙群島中的南通礁提出主權要求。

  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副教授孔令傑表示,中國和南海周邊國家除了在南海存在島礁之爭,還存在海域劃界之爭和海底大陸架之爭。

  據統計,南海油氣資源主要分布在南海的南部地區,因此南海爭端各國的海洋管轄主張主要集中於南沙群島海域。

  除中國主張在U形線(九段線)內的“歷史性權利”外,其他國家都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相關規定在南海海域主張200海裡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這樣就同中國的U形線主張產生了重叠和交叉。

  據統計,南海面積約為350萬平方公里,而越南通過國內立法將中國大約154萬平方公里的海域劃為自己的“專屬經濟區”。菲律賓、馬來西亞、文萊和印尼也效仿越南發表領海聲明或通過國內法對南海海域提出權益要求。

  南海周邊國家還根據海洋法公約的相關規定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劃界申請。2009年5月,東南亞國家紛紛向聯合國大陸架委員會提出劃界案,企圖為其占據南沙島礁合法化提供“法理”依據。

  另外,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政府還向聯合國提交了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界。國外有學者認為,這些行為使原本非常模糊的南海海洋爭端變得更加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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