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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修改央儲草案 人不在澳門仍可獲撥款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02 09:07:01  


  中評社香港7月2日電/澳門消息: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行政法規草案,主要是照顧一些因特殊及合理原因而不在或離開澳門的居民,讓他們能繼續享受撥款的權利,其中包括常居內地的長期病患者、負擔在澳門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主要生活費而在外地工作的人士等,預計約有三千人受惠。

  不在澳續享權利

  澳門日報報道,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表示,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修改《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行政法規草案。按特區政府有關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方向,是以漸進方式逐步推動該制度實現;作為建立第二層保障的中央公積金工作啟動後,已於二○○九年十月透過行政法規,訂定適用於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為構建中央公積金制度創造有利的基礎條件。

  在總結及汲取執行有關工作的經驗,並參考第四/二○一○號法律訂定的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後,特區政府認為有需要修訂《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行政法規的撥款分配規則,增加可視為身處澳門的情況,照顧一些因特殊及合理的原因而不在或離開澳門的居民能繼續享受撥款的權利。

  預料三千人受惠

  增加視為身處澳門的情況包括因長期患病或臥病,又或全身或半身癱瘓而常居內地;負擔在澳門的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主要生活費而在外地工作;其他行政長官在聽取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意見後許可的人道或適當說明的情況。

  梁慶庭表示,因應本次修訂,社會保障基金將於稍後向不列入臨時名單的居民再次寄發通知,有關居民需向社會保障基金提交相關證明以確認其可獲得撥款及啟動款項的權利。增加視為身處澳門的狀況後,預計將有三千名去年在澳門時間不足一百八十三日的居民,可繼續獲得今年的六千元財政盈餘撥款至其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增加財政支出一千八百萬元。

  此外,為落實特區政府施政內,為每一名合資格居民注入澳門幣一萬元作為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啟動資金的政策,需要在法規上訂定相關規定及過渡條款,讓首次合資格的居民亦可獲得一萬元的啟動款項。預計今年有二萬五千人合資格啟動帳戶,涉款二億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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