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解放軍報發表中國軍事科學學會少將副秘書長羅援少將的文章說,8月5日,國際評級機構標準普爾公司宣布將美國AAA級長期主權信用評級下調一級至AA+,評級前景展望為“負面”。這在近百年來尚屬首次。其實,美國的國家政治信用評級早已受到世人詬病。
1898年,美國以西班牙襲擊美國軍艦“緬因”號為由,發動了美西戰爭,幾十年以後,美國科學家出來證實,這艘軍艦並不是被西班牙襲擊的,而是美國軍艦自己的彈藥庫自燃引發爆炸所致;1964年,美國以越南在北部灣襲擊美國軍艦為由,擴大了越南戰爭,幾十年以後,美國解密檔案證實,那艘軍艦並不是被越南襲擊的,美國的媒體稱這起所謂的北部灣事件“與希特勒的國會縱火案一樣,將成為20世紀的最大醜聞記錄在歷史上”;1999年,美國以使用了“過時”的地圖為由,對我駐南聯盟大使館進行轟炸,結果以一句“誤炸”了之;2003年,美國以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由,發動了伊拉克戰爭,造成了大量人員傷亡,結果查了一個底朝天,沒有發現任何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證據……類似的行徑不勝枚舉,美國的國家信用何在?
“我違反承諾對台軍售你又能把我怎麼樣?”這就是某些美國政客霸權心態的潛台詞
在對台軍售問題上,美國更暴露了它政治上的虛偽性、欺騙性。美國領導人來中國訪問時,都信誓旦旦地保證,“恪守一中政策,遵守三個聯合公報。”但美國政客到中國的台灣時又說,“要遵守《與台灣關係法》和對台灣的六項承諾。”這種當面一套背後一套的做法不是在愚弄中國人民嗎?
美國口口聲聲說,“要遵守三個聯合公報”,然而事實又是怎麼樣呢?三個聯合公報中有一個重要的《八一七公報》,該公報的第六條款中,美國對中國做出了三項重要承諾。第一項承諾是“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八一七公報》是1982年簽署的,到現在已經29年了,什麼叫“長期”,什麼叫“短期”,如此時間概念寬泛得未免離譜。美國的第二項承諾是“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中美建交時,美國對台軍售只有4億多美元,賣給台灣的是“霍克”導彈;現在美國對台軍售是64億美元,賣給台灣的是“愛國者”三型導彈。如此數量概念、質量概念又該如何解釋?最近,美國盛傳要賣給台灣F—16C/D型戰機,但又有消息說,為了照顧中國大陸方面的感受,美國可能退而求其次,賣給台灣F—16A/B型的升級版,但問題的實質並不在於賣什麼,而是在於根本就不應該賣。特別是在兩岸關係出現歷史性轉機的大背景下,你只要賣,就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就是試圖逆轉兩岸和平發展的勢頭。美國在《八一七公報》中對中國做出的第三項承諾是,“準備逐步減少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但是,時至今日,我們沒有看見美國任何“逐步減少”的跡象,看見的反而是“逐步增加”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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