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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民間保障房擱淺19年:一地批給兩公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20 16:22:19  


 
  2003年,銀馬根據地塊的規劃情況申請立項,“滬浦計投(2003)187號”文顯示,原浦東新區計劃局於2003年4月28日核發了《關於銀馬公寓商品住宅項目建議書的批覆》。2004年8月5日,原浦東新區規劃管理局核發了編號為“滬浦規地(2004)147號”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此後,銀馬要求協議出讓該地塊,但原浦東新區建設局在審核時發現銀馬尚未辦理徵地手續,要求銀馬先辦理徵地手續。

  上海銀馬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文才告訴時代周報記者,2004年8月19日,銀馬報送了徵地申請,問題的關鍵在於,當時上海出台了新規,2004年8月31日以後,六類用地一律實行招拍掛,不得以房地產開發公司名義辦理“農轉用”立項和徵收。“但新區建設局直至9月6日才以滬浦土供(2004)337號文報送原上海市房地局徵地請示,難道有關負責人員不知道8月31日的最後截止日期?”

  而2004年12月2日,原上海市房地局仍然在審批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滬浦土供(2004)337號《關於浦東新區2004年度內第153批次征用土地的請示》,但在土地處的簽報文件上,現已落馬的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長陶校興親筆批示認為,“浦東新區沒有列入歷史遺留的很難操作,請商浦東新區”。

  2005年1月25日,原浦東新區建設局以浦建土[2005]007號文件專門向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匯報的報告顯示,原浦東新區建設局和監察委、投資辦、計劃局、規劃局、土地處等相關部門曾多次會審中,新區投資辦認為,該地塊2002年7月1日前有工業土地的全部批覆,而且浦東新區計劃局出具的《業務處理意見通知書》以及原浦東新區建設局申請用地計劃的請示,“具有一定同意意向的表示”,因此,該報告認為此事可以作為“一事一報項目請區府審定”。

  該報告稱:“由於該項目在2004年8月31日前已取得經營性用地計劃,故新區未將其列入上報市局的解決經營性歷史遺留問題清單。鑒於該地塊由於規劃調整影響,我局擬同意上報市房地局征用土地。在徵地經市房地局批准,以何種方式辦理土地出讓,請市局予以指導。”但是,原上海市房地局認為原浦東新區建設局逾期6天未列入歷史遺留問題,沒有給予批覆,最終在2005年5月24日辦理意見為“退件”,原浦東建設局至今仍未“退件”給銀馬。由於各部門意見不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銀馬徵地申請一直被拖延至今。

  時代周報記者獲得的材料顯示,浦東新區招商辦主任姜曙光2008年還曾專門在“浦建土[2005]007號)”報告材料上批示了意見:“這是2005年初給市局的報告,後來情況如何?接下去怎麼辦?怎麼回答?土地部門誰來答覆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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