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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管有了獨立執法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1-14 11:06:04  


  中評社北京11月14日電/北京市城管執法局隸屬關係調整暨處級領導幹部培訓動員會11月11日舉行。近日,北京市政府作出決定:市城管執法局調整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此前,市城管執法局是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的二級局。此次調整,成為北京市城管理順機制、改革體制邁出的第一步。

  【過去】

  有311項職能卻是二級局

  遇到問題沒有渠道反映,城管與各委辦局關係無法理順

  人民日報報道,1997年5月,作為全國實施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試點,原北京宣武區成立了全國首支城管隊伍。2003年1月,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成立,由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對外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職權。經過幾次擴權,北京城管部門的職能從成立之初的市容環境、違章建築、無照商販等 5項,擴充到目前的13類311項,遠遠超出市政市容部門的權責範圍。城管執法,已經成為北京加強城市管理、推進依法行政以及構建和諧社會、首善之區過程中的關鍵一環。但與此同時,城管執法局作為二級局,遇到問題只能由主管部門代為轉達。在末端執法時發現制度漏洞、工作缺欠,也沒有渠道反映,城管與上游各委辦局的關係無法理順。

  如何理順城管體制,多年來一直是各級政府尋求解決的熱點問題,備受關注。對於此次隸屬關係的調整,北京市城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相對集中處罰權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實踐。調整後城管執法局將充分發揮其城市管理最前端、第一線的優勢,著力在整合、牽動各種城市管理資源上下功夫,將“疏堵結合”作為工作的著力點和出發點,由主要進行“前端執法處罰”向著力於“規劃參與、服務設施完善配套等環節進行反饋和提出建議”轉變,為制定修改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政策提供依據。

  【現在】

  解決執法主體資格爭議

  升格後可以自己名義執法,還將開展大規模培訓

  長期以來,社會上對城管執法合法性的質疑,其實質是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質疑。有專家表示,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原是二級局,主要接受工商等其他委辦局的委托,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執法。現在變為直屬市政府的行政執法機構,具備了執法主體資格,爭議就隨之解決了。對於此次城管執法局隸屬關係的變化,專家表示,城管執法局是末端執法部門,成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後,可被賦予適當的“監察”職能,發現問題後能馬上反饋給相關職能部門,以此制定相應的城市規劃項目,推動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調整伊始,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即連續舉辦兩期“城管系統處級領導幹部培訓班”,對所有現職處級幹部進行嚴格的脫產輪訓。此次培訓課程設置執法為民、規範執法、嚴明紀律、時事教育等專題,國務院法制辦執法協調司司長青鋒、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周繼東、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等專家學者及政府官員,受邀為城管幹部授課。這是市城管執法局隸屬關係調整後,城管系統開展的首次大規模培訓。

  今後,北京城管系統將通過分層次、分批次、高水準的培訓,覆蓋到每一名現職幹部、新老隊員和全體協管員。市城管執法局為加強內部教育,還制定了“三個高壓線”和“四個護身符”,“三”是要求城管隊員嚴禁打罵、侮辱相對人;嚴禁吃拿卡要;嚴禁向相對人通風報信。“四”是要求城管隊員不准強行暫扣物品;不准強行上車檢查;不准追趕行進中的車輛;不准追趕奔跑中的相對人。而對暴力抗法的行為,相關部門要求堅決打擊,維護城管隊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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