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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地鐵2號線平面廣告經營招標結果爭議升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17 17:49:22  


武漢地鐵集團紀委書記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已接到上級紀委轉來的投訴材料,將對此次招標過程進行調查。
  2月15日,中國青年報刊發了《報價高出競爭對手3億元卻落標》的報道。為回應外界對此事的高度關注,當日17時,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召開記者見面會,向媒體通報該項目有關情況。

  據湖北荊楚網消息,武漢地鐵運營公司黨委書記陳川在記者見面會上介紹說,該項目不同於僅以最高價格確定合作單位的公開競價、拍賣等招商方式。雖然深圳報業集團報價最高,報價得分最高,但價格分只占總分的60%,綜合得分並不是第一名。

  見面會上,武漢地鐵方面正面回應了深圳報業集團對部分項目得分為零分的質疑。陳川解釋說,《招標文件》第57頁合同條款第30.1條明確規定:“乙方需在經營許可期內保證不低於廣告媒體總面積的5%用於發布公益廣告;如果5%的媒體面積不能滿足政府對公益廣告要求時,以政府規定或要求為准”。深圳報業集團承諾:“每年用於發布公益廣告的媒體數量將不低於總數的5%”,而沒有對“如果5%的媒體面積不能滿足政府對公益廣告要求時,以政府規定或要求為准”進行實質性響應。評標委員會認為:“深圳報業集團對公益廣告計劃沒有具體描述,公益廣告使用地鐵資源的數量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就“合理化建議得零分”的問題,陳川表示,《招標文件》對其他合理化建議的評審標準為:“針對項目廣告媒體規劃或經營提出了完善、先進的其他合理化建議,得2分;其他的酌情給分”。按照評審標準,投標人應當在項目經營建議書所要求的計劃和建議之外對本項目提出其他合理化建議。在深圳報業集團投標文件中未發現“其他合理化建議部分”,評標委員會在書面評審意見提出:“深圳報業集團無合理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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