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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條例草案通過要求校車通行優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30 09:03:09  


 
  5 賦予校車優先權

  賦予校車通過優先權,對校車最高時速和嚴禁超載作了明確規定。

  建議增加按照規劃行駛

  【解讀】袁桂林認為,校車三項路權是很有必要的,還應該加一條:校車應該按照規劃的線路和規劃站點營運、行駛和停靠。校車不能什麼路都走,一定是要在規定的路線中行駛。地方政府根據學生居住的分散情況、學校的位置來規劃線路。校車在城市行駛可以走公交線路,在農村應該在規定的線路運營,停靠站點也是固定的,這樣才能解決大家對校車增加交通擁堵的擔心。

  對校車限速和限載也是很重要的,這些都是減少事故的重要措施。但現在有的校車生產廠家總是在車輛動力系統上製造噱頭,吹噓動力系統如何如何,增加了校車的成本。其實,校車限速後,對動力系統要求並不高,相反可以降低一些成本。這應該引起注意。

  6 明確法律責任

  對違法使用車輛或提供校車服務、不履行安全管理責任等,分別規定了法律責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按人群劃分更利於定責

  【解讀】在罰則部分,袁桂林在之前參與討論時提出,徵求意見稿許多是舉例說明,一旦出現具體的違規情況,不易追責,容易推諉扯皮。他認為,最好以人群為線索。比如,生產廠商要生產什麼車輛;運營公司要購置什麼車輛;司機要如何操作駕駛;跟車的看護人員有什麼行為規範;學校校長如何教育學生;家長有什麼責任;孩子乘車應注意什麼,有什麼行為要求;政府的責任是什麼。要按人群來說,而不是按事情來說,不同的身份,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要求,一定要說到這一步才有意義。

  不同的人看了才知道自己要怎麼做,這樣各盡其責,校車才能真正安全。安全問題不是小事,責任問題沒說清楚,法案的教育價值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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