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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校車真正成為“特權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13 11:33:54  


  12月11日,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起草的《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正式全文公布,面向社會徵求意見(12月11日《新京報》)。 

  超載嚴重、質量堪憂、監管不力……這些年,校車問題多多,導致事故頻發。11月16日發生在甘肅省正寧縣的校車事故,導致19名幼童遇難,再次深深刺痛了國人的心,溫家寶總理要求法制辦在1個月內制定出校車安全條例。19名孩子用生命的代價加速了這一立法進程。

  筆者認真閱讀了徵求意見稿全文。對於校車服務提供者、校車使用許可、校車駕駛人、校車通行安全、校車乘車安全等涉及校車安全的每一個環節,它都作了詳盡規定。如果這些規定能夠得到切實執行,孩子安全將更有保障。

  尤其讓人欣喜的是,為保障校車通行和停靠安全,條例賦予校車一定的優先權:第二十八條規定:“交通警察遇運載學生的校車,應當指揮疏導校車優先通行”;第二十九條規定:“校車運載學生,可以在公交專用車道以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交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第三十一條規定:“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由駕駛人將停車示意牌伸出車窗,後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不得超越。”這些優先權,讓校車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特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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