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6日電/繼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改革徵地制度、提高農民土地收益分配比例後,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決定修改農地徵收補償條款,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新華社文章稱,徵地矛盾已成為影響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新一輪徵地改革引發廣泛的期待。其中徵地補償會提高多少?農民能否成為徵地交易主體?會不會助推地價和房價……圍繞一系列懸念,記者追蹤採訪了權威專家。
補償標準能否隨行就市?
【焦點】國土資源部發布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國土資源違法線索處理中心共受理近9萬件,其中農村集體土地違法占地投訴最多。目前農民主要反映徵地補償水平太低,改革徵地分配制度已成為共識。
【觀點1】中國城郊經濟研究會名譽會長包永江:現在一些網民把地方政府的GDP,諧音為“刮地皮”,隱含的利益邏輯是:以農業產值為標準補償被徵地農民,卻高價拍賣用於商業開發,農民沒有參與巨額溢價的收益分配。按現行法律規定,征用一畝農地僅補償幾萬元,但政府用於工商業開發後,地價就漲幾十倍之多,這一徵地“剪刀差”引發越來越多的城鄉衝突。新的徵地制度改革,首先要提高補償標準,如果提高10倍,農民一畝地就能拿到幾十萬元補償,這樣農民可以“帶資進城”,既能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又可加快城鎮化進程。
【觀點2】國務院研究室農村經濟研究司巡視員葉興慶:一旦被徵地,失地農民應當參與增值收益部分的分配。提高補償標準的依據是什麼?應當根據各地城市化和收入水平“因地制宜”,不好用數字直接量化。
【觀點3】中國社科院研究員黨國英:農村集體土地大體分為耕地和農村建設用地。征用後者,應按城市建設用地的市場價格補償,哪怕補償額能讓農民在城裡買一套別墅都正常。關鍵是要賦予農民跟地方政府“討價還價”的權利,通過談判來確定徵地補償標準。
【點評】提高徵地補償標準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因為土地既是農民的生活資料,也是生產資料。城鄉一體化已成為改革方向,徵地補償卻仍然是城鄉二元化的,這加劇了城鄉收入差距,徵地“雙軌制”亟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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