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9日電/立法會前晚“流會”導致失去審議“限奶令”(《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的最後機會,有關法律將按原來條文繼續實施。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昨表示,政府會向前線人員提供加強版指引,將有助他們有效執法。他重申,政府不希望設“日落條款”,會參考法律意見和監察實際情況後,才決定是否重提修訂。
由於“限奶令”為先定立後議的附屬法例,因此立法會錯過了最後審議修訂的期限,該法律將按原來的條文繼續執行,而政府亦要繼續使用配方粉的定義。高永文昨會見記者時表示,政府提出在限奶令生效一年後作出檢討,是希望待明年農曆新年的高峰期測試供應鏈機製,但是考慮到議員提出半年作一次檢討,可令供應商及零售商有更多誘因完善供應鏈,因此決定接納有關意見。
至於政府會否重提配方粉定義的修訂,高永文指出,考慮到立法程序,重提修訂需要花一段時間,當局需要參考法律意見,並監察執法和供應情況後決定。
海關人員總會主席陳志光表示,“限奶令”雖然按現行條文字眼執行,但他指“捉錯人”事件發生後,當局已就條例發出相當清晰的指引,其後再沒有“捉錯人”的事件發生。但有海關工會表示,限奶令條例定義不清晰,擔心執法會有灰色地帶,認為政府需要修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指出,不應為限奶令設日落條款,而是要確保供應鏈有效運作後,取消有關條款,設期限反令政策不夠靈活。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政府已聽取了議員的意見,相信加強指引後有助前線執法,而政府諮詢法律意見後才決定是否重提修訂,做法亦合理。經民聯認為,將實施後檢討期限由一年改為半年,既可讓政府與奶粉商有足夠空間完善供應鏈,也避免影響香港自由港的聲譽,聯盟又促請政府採取適當的行政措施,打擊水貨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