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些傾斜,讓苦幹的不再苦熬
李洪彥,貴州省金沙縣板橋村村委會主任,村民眼裡“見過大世面”的能人。兩年前,應廣大村民所邀,他辭去了貴陽市一家大型外資超市的管理崗位回村任職,月收入從7000多元直降到1000多元,一下子就覺得口袋癟了。
事實上,李洪彥的條件還算比較好的。因為板橋村是當地遠近羨慕的富裕村。記者詢問了貴州、河南和山東三省的20多位村支部書記,報酬多在1000元左右,或稍低些。
2009年是村幹部收入的分水嶺。這一年,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關於加強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的意見》,要求村幹部“收入有保障”、“幹好有希望”、“退後有所養”。他們的工資收入提了一大截。此前,村幹部的月收入普遍在500元以下,“辛苦一月,不如搬磚三天”。
山東沂南縣後峪子村梁兆利,幹了42年的老支書,榮譽獎狀擺滿屋,上世紀80年代初是村裡的“萬元戶”。村民劉書香說,“老支書家現在在村裡算條件差的了”。直爽的梁兆利卻說,對收入已經很滿意。他說,當初要是衝著錢,也不會當這個村支書。
在山東、河南等省,目前鄉鎮幹部月工資一般在2000元左右。在少數地方,存在著給基層幹部“打白條”、記“檔案工資”等現象。幹部對此意見很大。
中央黨校研究室副研究員彭勁鬆認為,對基層幹部的待遇,既要講思想覺悟,也要講利益驅動,最重要的是要把已有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在貴州,仁懷市委組織部部長游海燕介紹,該市正在調研,擬讓鄉鎮幹部的工資較縣直機關幹部工資上浮20%。中央強調向基層傾斜,此舉是具體的落實舉措,體現了對基層的關心和支持。然而,當前更有緊迫感的應是,在績效考核管理上下功夫,讓苦幹的不苦熬,讓幹得好的收入高,拉開收入差距,消除“幹好幹壞一個樣”的現象。不少基層幹部強調,鄉鎮層面能採取的獎懲手段極為有限,“必須要上面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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