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套房和8億元,僅這兩個數字就讓民間輿論譁然,大家都在懷疑劉志軍到底身家多厚。不過,錢列陽律師表示,這些款項和房產並非劉志軍本人的財產,而是丁書苗及其親屬名 下或者相關公司名下的財產。丁書苗在山西從煤炭運輸起家,是博宥投資管理集團(以下簡稱博宥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博宥集團實際控制的山西金漢德環保設備有限公司,在武廣高鐵、鄭西高鐵及廣深港高鐵工程中均有中標項目,而檢方指控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丁書苗及其親屬獲利39.76億元。辦案機關扣押或凍結的這些資產,是丁書苗等人通過劉志軍濫用職權所獲的利益。
不過,根據刑法規定,犯濫用職權罪者,情節特別嚴重,也才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7年以下,而徇私舞弊犯濫用職權罪者,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劉志軍讓丁書苗獲利39.76億元,而他此項罪名受到的最高懲罰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據刑法規定,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對於劉志軍來說,其被控受賄數額6460萬元,已屬情節特別嚴重。但是,訴辯雙方均聲稱可從輕處罰,那麼劉志軍還會被判處死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