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6日,北京市檢察院指定第二分院對劉志軍進行審查起訴後。次日,檢察官便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但劉志軍主動放棄了這一法定權利。
隨後,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定錢列陽擔任辯護律師。得知這一消息,錢列陽一位交情過硬的朋友趕忙找他,“輿論都在討伐劉志軍,很多人認為他會被判處死刑,你何必趟這個渾水?接這費力不討好的活?”錢列陽對這位朋友說,“我何嘗不知道這個情況,但處在我這個位置,只能死馬當活馬醫,盡自己能力一搏。”
但實際情況比錢列陽想象的還壞,劉志軍起初並不買這個賬。第一次會見,是在2013年春節之前。會見並不愉快。“我們見面之後,我跟他介紹自己,告訴他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為他擔任辯護人。”錢列陽這樣回憶。
劉志軍望了望他說,“審查起訴意見都對,我完全簽字。” 這令身為京城資深大律師的錢列陽感到非常被動。“他的態度明顯不配合。刑事辯護中,家屬請的律師會好一些,劉志軍這個案子,指定辯護實際上他並不接受,因為從一開始他的態度就是放棄辯護的。”
在過去的十年,錢列陽曾為多位落馬高官辯護,雖然高官們都很有個性,但像劉志軍這樣堅決抵制辯護的情況並不多見。
被告人拒絕接受辯護,意味著律師的工作將被縛住手腳。在著名的李莊偽證案中,李莊認罪後,辯護律師仍堅持無罪辯護,一度引發法學界的辯論:律師的辯護權是否可在委托人的之外行使?
由於劉志軍放棄辯護,會見之中,劉志軍的態度是“不談高鐵,不談法律”。
“劉志軍告訴我,進來兩年了,他從來沒有接觸過律師,不知道法律有什麼用。”錢列陽說。
雙方真正交流從歷史人物開始。錢列陽說,從胡適開始,一直談到傅斯年,兩人聊得頗為投機。劉志軍喜歡讀歷史書,讀人物傳記,甚至給他給推薦《南渡北歸》,建議他好好讀一讀這套書。回來後錢列陽特意買了一套,開始用這套書嘗試接近劉志軍的內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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