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我國擬規定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承擔連帶責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27 17:11:58  


 
  違法廣告 代言人承擔連帶責任

  原規定:廣告經營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的經營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新增加: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製作、發布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藥品經營者以及廣告經營者、發布者違反法規規定發布藥品廣告,除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外,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讀:明星的廣告效應不言而喻。如果代言產品出了問題,他們是否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針對大量虛假廣告充斥電視節目、明星代言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草案初審稿與二審稿均強化了虛假廣告發布者的連帶責任。

  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除了食品藥品外,對其他商品或者服務虛假廣告的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也應當規定連帶責任,同時建議增加廣告代言人對虛假廣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

  全國人大法律委有關負責人解釋,這意味著廣告代言人對虛假廣告也應承擔民事責任。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