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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法行申報制 澳門官員身家大曝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0 16:39:04  


 
  五司有物業土地

  至於五位司長方面,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申報了六個物業,其中三個為自住單位、一個自用車位,另有一個外地單位及一幅面積約五百平方米的外地土地;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申報了兩個住宅單位物業;保安司司長張國華申報了七個物業,當中三個單位、四個車位;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申報了六個物業,其中五個作居住用途的單位,均與配偶聯名擁有(三個本澳、兩個內地),另有一個車位自用;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申報了四個物業,均與配偶聯名擁有,當中祇有一個自住單位在本澳,其餘三個在外地,有自住或租賃用途。

  局長多外地物業

  除了行政長官及五位司長基本上持有外地物業,不少局長亦鍾情投資外地不動產,如行政公職局長朱偉幹除在本澳坐擁三個單位及兩個車位外,另有九個在外地的單位、車位及舖位;社工局長容光耀在葡萄牙有一空置單位,另在內地最少有五個單位作投資保值,但由配偶持有;廉政專員馮文莊、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務局長張永春、勞工局長黃志雄、治安警察局長李小平、房屋局長譚光民、運建辦主任李鎮東、民航局長陳穎雄,以及多位司長辦公室主任等,均列明持有外地不動產。

  個別官員冇物業?

  由於資料由申報者自行填寫,各人資料詳述不一,早前身陷“墓地門”的陳麗敏,所申報的不動產詳盡列明購入時間,為申報者中罕見;監獄長李錦昌申報了一幢內地小洋房,寫明供母親居住;消防局長馬耀榮連兩個電單車車位亦有申報;更甚者,前電信管理局長陶永強申報了四個孝思墓園的穴位。

  有官員申報詳盡,但亦有官員資料極為簡單,祇填上“居住”、“車位”等資料。最令人驚奇的是,個別官員的不動產欄目上竟然空白,包括海關關長徐禮恆、民署管委會代主席黃有力等;法改局長朱琳琳則主動填上“沒有”二字。

  另外,亦有個別官員未曾申報,文化局長吳衛鳴的申報資料顯示未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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