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太陽花運動”的本質與結局
“太陽花運動”之所以讓人們霧裡看花,實在是因為它太另類。雖然有花,但它不是顔色革命(也叫花朵革命),顔色革命的本質是通過體制外的和平與非暴力手段變更政權,是強制性的權力再分配,原因是體制內的選舉使在野者無法得到足夠的選票,終點是政權更迭。林飛帆們沒有意願也沒有能力去進行顔色革命,民進黨也不需要,因為用選票就可能使其有奪回政權的機會;“太陽花運動”也不象以往的學運或公民運動。上世紀的“野百合運動”、近幾年的“紅衫軍運動”“白衫軍運動”等,其本質是通過體制內的強大抗爭行動逼迫執政者接受純粹政治性或社會性議題,訴求滿足即落幕。
“太陽花運動”兼有顔色革命和傳統學運或公民運動的特征,是兩者的混合體。從動機上看,兼有強制性權力再分配(兩岸協商監督法制化屬於立法權剝奪行政權)和純粹議題拆求;從手段上看兼有體制外的非法性和體制內的和平與非暴力理性(如“330黑衫軍集會);從主體上看既有自發的成分也有政黨的色彩。這種新的運動形式很獨特:首先是它有強大的強制性;其次是動機和拆求的隱晦性;第三是公權力處置的困難性;最後是退場機制的不確定性。
“太陽花運動”如何落幕,端看組織者和幕後者對自身目標實現程度的評估和判斷。從上述的得失計算看,是時候逐步退場了。
(作者李吉壽,是福建省台灣研究會秘書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