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保證各族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使各族群眾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中央明確提出,當前新疆各族人民同“三股勢力”的矛盾上升為突出問題,要切實把新疆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放到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上來,統籌謀劃部署各領域各方面工作。依法治疆也不例外,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要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來進行。同時,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也需要通過科學立法來引領、嚴格執法來落實、公正司法來保障、全民守法作基礎,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
堅持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2010年,自治區黨委針對“7·5”事件後新疆維穩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特點,著眼科學治疆,抓住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把治標與治本結合起來,明確提出“反暴力、講法治、講秩序”,著力推進維穩常態化,維護新疆社會大局穩定。新形勢下,要深刻認識“三股勢力”是破壞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總根源,暴力恐怖活動是影響新疆社會穩定最直接、最現實的威脅,是國際公認的反人類、反社會、反文明的嚴重犯罪;反暴力就是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法治尊嚴、維護社會秩序,維護各族群眾的共同利益。深刻認識法治是現代社會的標誌,是新疆長治久安的基石,講法治就要堅決維護法律權威,違法必究,犯罪必懲。深刻認識秩序是社會和諧、文明的體現,是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重要前提,引導各族群眾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正當訴求,保持社會在有序軌道上運行,不斷提高新疆治理水平。
強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要堅持依法保障各族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平等保護各族群眾合法權益。增強各族群眾的國家觀念、公民意識和法治自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嚴格依法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和義務,不管哪個民族、不管信仰何種宗教,都必須嚴格遵循憲法法律,任何訴求和意願都必須通過合法渠道表達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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