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台灣將擁有軍隊。關於這一條,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是沒有的。在現有的單一制國家和復合制國家中,國防都是由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統一處理,地方政府及成員邦均無權處理國防事務,更無軍隊。聯邦憲法普遍規定:有關全國的外交、軍事、財政、立法等事務均由聯邦政府管轄。在一個主權國家內部,保留並擁有兩支軍隊,世界更無先例。筆者2014年10月率我軍高級軍官代表團訪問德國時,德國國防軍前總監施奈德漢上將是當年東西兩德統一的親歷者,他告訴筆者,1990年10月,東西兩德統一時,在涉及兩支軍隊合併問題時,西德對於東德軍隊人員,只接收了10萬軍人中的不到5萬人,軍官只接收了3000名,且年齡在35歲以下,普遍降一級使用,尚有兩年試用期。其中政治軍官與情報安全部門軍人不予接收,其餘軍官大部分提前退休或轉業,近200名將軍中除兩人充當文職顧問外,其餘均離開軍隊。4.7萬名文職人員僅留用1.9萬人,“一個獨立的國家人民軍完全不復存在。”東德末任國防部長特奧多爾.霍夫曼在回憶錄《最後一道命令》中也如此寫到。
但是,台灣將是個例外,可以單獨處理某些防務事宜。由此可見,中央對統一後的台灣當局,在政策上已經放寬到了何等程度。事實很清楚,讓台灣擁有自衛權和一支獨立武裝力量,是用來抵御外來侵略,而不是用來防禦自家兄弟的。兩岸統一後,台灣在防務上仍有很大的自主性,我們不會派軍隊去,台灣可以根據抵御外來侵略和正常防務訓練的需要,購買一些武器(鄧小平語),按照自己的防衛職責,專責保衛台灣地區不遭受外國勢力的侵犯。
從上述司法、外交和國防等主要領域看,台灣將所享有的治權,有的相當於復合制國家中的聯邦制國家成員國或邦,有的甚至超過聯邦制國家的成員國或邦。事實說明,“一國兩制”構想無疑是個偉大的創造,它解決了複雜的國家結構問題,既沒有照搬國外的模式,又立足於中國的具體實際,既充分考慮了台灣的現實,使台灣的現行制度和體制不變,又堅持了大陸的社會主義主體,完全是一種新型的國家結構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