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礎上,解嚴後的台灣,從以往國民黨威權統治時代對閩南、客家乃至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的打壓及禁錮中尋求解放,或推動所謂的“本土文化”復振運動,便不能視之為“去中國化”,而是去除以往威權統治集團基於統治上的需要(包含“去日本殖民文化”或“去皇民化”),所採取的單一化行動。
尤其當台灣社會於解嚴後所開展之有關閩南、客家乃至原住民族文化的復振,或者增加對所藉以生存之台灣史地的認識,並非以消除或取代國府來台後,藉由統治權力所強行推動的“國語運動”或“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為目的;而是尋求共生共存、兼容並蓄、多元發展,乃至並未意圖取代後者已經取得之主流地位。
二、文化去中國化的兩個案例的觀察
當然,這是否意味“文化去中國化”或“文化台獨”的意識或企圖是全然不存在的?情況似乎也不是如此。但對於這樣的問題,則應從現實及文化脈絡中去瞭解,而非衝動地隨意扣上政治帽子,或採取超乎實際情況的過度解讀。
例如,就語言而言,在台灣族群分布上佔有主流優勢地位的閩南族群,其所使用的閩南語(河洛語),即使進入後解嚴時代,迄今並未取代“國語”(普通話)的主流地位,甚至鮮少被刻意推動;尤其在主流媒體或者官式場域中,更是如此。即使萬一以閩南語取代現行“國語”,正如以廣東話或上海話取代“普通話”(如果有那麼一天),概念上也難以視之為“去中國化”。
相對地,文字的“去中國化”是存在的,就是試圖以早期西方來台傳教士當時為傳教所發展出來的拼音式“羅馬字”為基礎,意圖取代現行繁體漢字(中文)的書寫體系。但這部分始終存在於很小的群體範圍,難獲共鳴,即使在可見的未來,仍難獲台灣社會的廣泛認同與接納,從而發展成為主流化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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