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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險峰 |
陳險峰:習總書記對台思想在實踐工作中的指導
首先,我們按照事物發生發展的普遍規律,也就是事物發生、發展到最終解決時間節點,來分析理解認識習總書記對台思想的戰略高度與歷史定位問題。從事物發展的基本規律來看,我們所講的台灣問題不外乎也是分為三個階段,即事物的發生、發展以及最終解決這三個階段。
按照事物發展的規律來認識台灣問題,那麼我們將台灣問題發生的定位為國共內戰與世界範圍的冷戰的產物,時間跨度是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我們的改革開放前這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裡我們知道,我們處理台灣問題的是毛主席、周總理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是我們喊了多年的口號,初期的人民政協理論是我們當時解決台灣問題的指導思想。當然期間還發生了8·23炮戰以及新中國恢復聯合國代表資格等,其中多少也體現了兩岸中國人的對一個中國的認同,以及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民族智慧與民族氣節。
關於台灣問題的發展,我個人認為其時間劃分的起始點應該是從咱們大陸的改革開放,到我們的十八大前。這個階段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理論與指導思想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期間我們實現了兩岸三通,經濟交流與民間交往熱絡,兩岸兩會也達成了23項有關交流交往的協定。當然,在這期間“台獨”勢力活動猖獗,其組織發展成長迅速,在島內的影響力也達到了歷史的最高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