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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論壇:美國對台政策變化與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18-10-29 00:11:09


嚴峻
 
  嚴峻:美台關係是否已經質變  需要慎重評判

  很高興參加今天的中評思想者論壇,因為這次的議題在台灣問題上非常重要。從某種角度看,中國大陸處理台灣問題的主要對手不是台灣當局,而是美國。這點過去是,現在是,今後也將是。在這個意義上,如果美國對台政策發生了重大變化,那麼大陸對台政策也必須做重大調整,甚至是根本性的調整。最近一段時期有關美國對台政策發生變化的議論很多,甚至有人說美國對台政策已經發生了質變。到底是質變還衹是量變,這點我下面再分析。但不管怎樣,美國對台政策發生變化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上,美國對台政策自1979年中美建交以來就一直在變化中,衹不過這次的變化幅度比較大,所以引發各方的關注。

  不過,我們說它變化大,就已經發生的情況看,其實主要體現在美國通過了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涉台法案,其中主要是2017年12月生效的《美國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該法第1259條強調“強化美台防備關係”,提出包括邀請台軍參與美軍“紅旗軍事演習”、考慮重啟美台軍艦相互停泊對方港口可行性等;另一個就是今年3月通過的《The Taiwan Travel Act》,一般翻譯成《台灣旅行法》,當然,“旅行”在現代中文裡一般容易被理解為觀光性質的旅遊,但“travel”這個詞的英文本意是指人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即go from one place to another,所以該法比較準確的翻譯應該是《台灣通行法》,即該法允許(allow)美台人員,含所有層級官員(officials at all levels)從一個地方(台灣或美國)通行到另一個地方(美國或台灣)。大陸官方現在譯為《與台灣交往法》,則直接點出了該法的實質,即這是個允許美台高層“交往”、互訪的法。我們說這兩個法代表美台關係的重大變化,因為它們從法律上肯定了美台軍事關係除了已有的美國對台軍售之外,還可以進行上述公開的軍事合作,以及規定美台高層之間可以公開交往。這種以法律形式規定此類“公開”行為的做法是前所未有的。

  這種變化是量變還是質變?其實算不算質變,關鍵看如何定義美台關係質變的標準。這一標準從中國大陸的視角出發,還是應該回到1979年中美建交時有關台灣問題的“三原則”,即“斷交”、“廢約”、“撤軍”。如果突破了以上三原則中的任何一條,我們就可以說美台關係發生了質變。從目前情況看,這些美國國會通過的法中規定的情況一旦真實發生,例如美國軍艦公然停泊在台灣港口,這就有可能是對“撤軍”的背棄;美台軍隊如果經常公開聯合軍事演習,應該也可算是一種實質的軍事同盟,是對“廢約”的背棄;美台高層互訪,尤其是帶有較強“主權”性質的官員,如台“行政院長”、“外交部長”、“國防部長”甚至“總統”訪美並與美方外交、國防等部門官員會面,則應該算是對“斷交”的實質反動。那麼,這些情況真正發生後,可以說美台關係發生了“質變”。而現在這一切仍僅是“法律之許可”,而非“發生之現實”,因此對於它們是否代表美台關係質變,還應該再慎重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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