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聽說最近購買重疾險比較划算,周圍也有朋友購買了重疾險,可究竟怎麼選擇,是不是真的划算,我也不太清楚。” 對於是否該此時購買重疾險,來自深圳的鄧先生產生了疑惑。
隨著重疾險新規實施進入倒計時,保險業迎來了重疾險銷售窗口期,部分保險公司“以新規不如舊規好”為銷售噱頭推銷重疾險產品。現在購買重疾險是否更“划算”?新產品和舊產品有哪些區別?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新不如舊”是誤讀
“肯定是舊款產品好。”近日,國內某家商業保險公司業務營銷員向記者極力推銷該公司重疾險產品,並稱“新版重疾險中不包括輕度甲狀腺癌,有三大輕症賠付比例會降低,最高只能賠付30%”。
舊產品是否真的優於新產品?記者就此採訪了多位保險公司人士和專家。
“舊款重疾險一定就比新款重疾險好,這是誤導。”南開大學衛生經濟與醫療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銘來表示,“以往壽險產品進行更新換代時,也出現過為了業績進行銷售誤導的情況。這是營銷策略,消費者要心裡有數。”
事實上,重疾險新規發布後,銀保監會就要求各保險公司加強銷售管理,做好停售產品的後續服務工作,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禁借新老定義切換進行不當炒作,嚴禁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銷售誤導。
然而,在開門紅、衝業績等因素驅使下,部分保險公司還是採取了借機促銷行為。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寧威表示,從制度演化來看,重疾險產品必然是越來越科學,保險公司加大舊款產品的宣傳,除了有落袋為安的心理,還有一月份開門紅的壓力,希望能把一月份的保費做大。
在朱銘來看來,在重疾險新舊產品交替過程中,正趕上各家保險公司新年衝業務量、衝業績,“新舊好壞”成為營銷噱頭,其實帶有銷售誤導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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