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城市設立“食物銀行”,不能為了趕時髦,心血來潮,一哄而上。“食物銀行”食物免費,不等於可以免管理。因此,一方面,政府部門應盡量發動更多企業參加,提供更為豐富的臨期食品;另一方面,要調動非政府組織、慈善機構積極性,參與“食物銀行”管理,確保運營可持續性;與此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升市民素質,讓“食物銀行”物盡其用。
總之,是否設立“食物銀行”,需要政府統籌布局,從長計議;需要社會各界鼎力支持,需要廣大市民悉心呵護。否則,設立容易、運營難,假如管理滯後、監管缺失,遲早形同虛設,淪為雞肋,最終辜負善心企業的愛心,有違勤儉節約初衷,還有損政府形象,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