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扣推動共同富裕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堅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問題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農村、基層、相對欠發達地區傾斜,向困難群眾傾斜,支持浙江創造性貫徹“八八戰略”,在高質量發展中扎實推動共同富裕,著力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統籌城鄉區域發展、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先行示範,構建推動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著力激發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認同感,為實現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範。
(二)工作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把黨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轉化為推動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廣泛凝聚各方共識的強大動力和堅強保障。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終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推動共同富裕的奮鬥目標,瞄准人民群眾所憂所急所盼,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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