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持續改善城鄉居民居住條件。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確保實現人民群眾住有所居。針對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對房價比較高、流動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應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建設,提升農房建設質量,加強農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機制,塑造江南韵、古鎮味、現代風的新江南水鄉風貌,提升城鄉宜居水平。
(十七)織密扎牢社會保障網。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加快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建立統一的社保公共服務平台,實現社保事項便捷“一網通辦”。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規範執行全國統一的社保費率標準。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制度。做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健全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制度。健全統一的城鄉低收入群體精准識別機制,完善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加強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按困難類型分類分檔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切實兜住因病、因災致貧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完善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
(十八)完善先富帶後富的幫扶機制。加快推進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大向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強化陸海統籌,升級山海協作工程,挖掘海域和山區兩翼的潛力優勢,支持一批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增強內生發展能力和實力,帶動山區群眾增收致富。全域參與海洋經濟發展,建設海洋強省。探索建立先富幫後富、推動共同富裕的目標體系、工作體系、政策體系、評估體系。深入實施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持續推進智力支援、產業支援、民生改善、文化教育支援,加強對省外欠發達地區幫扶,大力推進產業合作、消費幫扶和勞務協作,探索共建園區、飛地經濟等利益共享模式。完善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的長效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