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1日電/網評:對生育三孩女職工補貼意義不可小覷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朱昌俊
日前,浙江省人大代表黃麗珍向正在召開的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提交《關於加快研究和出台鼓勵三胎生育的計劃生育政策下職場女性合法權益保護的建議》,提出將已婚未育女性的公平就業問題納入政府考量,對生育三孩的女職工所在單位進行補貼。
三孩政策實施後,如何完善配套保障措施,備受各方關注。在近期多地召開的地方兩會上,此話題也引發熱議。其中,人大代表提出對生育三孩的女職工所在單位進行補貼,這實際指向的是完善社會生育成本分擔機制這個重要議題。
眾所周知,營造良好的社會生育氛圍,需要凝聚合力,其中,企業也是一個重要的責任主體。如《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就提出,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不過,鼓勵企業積極承擔起應有的“生育友好”責任,也離不開相應的激勵機制。
黃麗珍指出,三孩政策實施以來,各地陸續出台鼓勵措施,如延長產假、護理假,增設育兒假等,給父母更多的時間照顧子女,但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企業用工成本上漲。這背後企業所遭遇的壓力的確是客觀存在的。如果完全無視企業的這種壓力,將不可避免地讓企業對招錄育齡期女職工,特別是未婚和已婚未育女性心存顧慮,進而可能弱化相關鼓勵生育措施的有效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