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包容性發展的著力點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一個重要目的,是更好解決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為此,應盡可能抓住各種包容性機遇,使鄉村振興的過程成為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的過程。
第一,進一步推動城鄉雙向開放。讓工業化城鎮化的增長效應更公平地擴散到廣大農民農村,關鍵是破除阻礙城鄉人口雙向流動的城鄉二元體制。一方面,應進一步推動城鎮對農民的開放。目前農業勞動生產率、鄉村全員勞動生產率仍明顯低於非農產業勞動生產率、城鎮全員勞動生產率,勞動力從農業向非農產業、從鄉村向城鎮轉移不僅能夠促進全要素生產率提高,而且能夠提高轉移就業勞動力的收入水平以及留在農業農村的勞動力的人均資源占有量。應繼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盡快提高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進城農民的廣度和深度。另一方面,應進一步推動農村對城鎮居民的開放。隨著交通、通信條件改善和產業、就業形態變化,鄉村的居住生活形態對城鎮部分人群的吸引力逐步增強。部分城鎮居民下鄉有利於優化農村人口結構、更好利用農村閑置資源。應繼續深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制度、宅基地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保障“新村民”依法享有農村相關權益。
第二,著力提高農業發展的包容性。在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初期,以糧食生產為主的農業結構使農業發展具有較強包容性。隨著農業結構調整深化、農業規模經營比例上升,農業發展的包容性出現下降。從我國“大國小農”的國情農情出發,應逐步提高農業發展包容性。要提高農業支持政策的包容性,在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同時注重帶動小農戶發展,把更多支持農業發展的公共資源用於普惠性較強的政策措施;要在欠發達地區加強網絡、冷鏈物流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要為低收入農戶和欠發達地區農戶提供知識培訓,幫助他們利用互聯網獲取市場信息、生產技術和信貸資金,利用電子商務等拓展產品銷售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