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時間內為企業解憂
“沒想到法院采用的財產保全新模式,不僅沒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還讓我們對企業可能遇到的風險有了科學評估。”某大型工程公司負責人感慨道。
2022年1月,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與某公司簽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備忘錄》。某公司為保證其全資子公司、分公司及時履行在金水區法院涉訴案件中的付款義務,事先向銀行申請開具擔保金額為兩億元的履約保函交予法院。如當事人在金水區法院申請對某公司及其相關公司進行財產保全,法院向申請人出具財產保全案件權利登記證書,將申請保全的金額從履約保函額度內扣減并登記在册。保全申請人勝訴後,如某公司未能及時主動履行,金水區法院將依財產保全案件權利登記證書對保函中相應金額進行提兌,確保保全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及時實現。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情況下創新財產保全方式,由被保全人事先開具履約保函,既起到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作用,又解決了企業賬戶被凍結、資金被占用的系列風險,確保司法行為對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的影響降至最低,促進了企業健康長效發展,釋放了企業經濟活力。”金水區法院院長閆明說。
如今,自覺服從服務發展大局,堅持“辦好案件就是最好的服務”,努力在最短時間內為企業解紛,已成為全省法院的共識。
河南高院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全面提高效率,嚴格規範審判流程管理,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隨機分案、排期開庭、歸口結案、節點管控機制,加強對超審限的信息化監管,實現辦案全流程提速,審判效率明顯提升。同時,大力推行繁簡分流機制,全省法院簡易程序適用率為8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