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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險“擴容”利國利民
http://www.CRNTT.com   2022-09-13 08:00:39


  中評社北京9月13日電/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部門日前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提出,要統一規範並制定完善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支付政策,強化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險基金安全。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未就業婦女通過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生育醫療待遇。此舉擴大了生育保險的覆蓋範圍,對進一步推動發揮生育保險對支持適度生育的基礎性、長期性制度保障功能起到了示範性作用。
  
  經濟日報發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李長安文章介紹,生育保險是指職業婦女因生育而暫時中斷勞動,由國家或單位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基本社會保障制度。在中國,生育保險制度自1994年正式誕生以來,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截至2021年,全國參加生育保險參保人已經達到2.38億人。

  文章分析,當前傳統的生育保險制度正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方面,覆蓋面不全導致制度普惠性不足。當前,由於生育保險制度與用人單位緊密捆綁,由用人單位繳納保費、個人不繳費,大部分農村地區群眾、未就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可能享受不到應有的保障。這部分人群生育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通過參加基本醫保按規定報銷,但無法享受生育津貼。此外,眾多女性未能完全納入生育保險制度之中,也成為抑制生育意願的重要因素之一。
  
  另一方面,存在標準不統一的問題。為了鼓勵生育,各地紛紛採取延長產假、增設生育獎勵假、增加生育津貼等措施。不過,究竟延長產假多少天,生育津貼多少及支付天數如何計算,是否需要設立丈夫陪護假等,各地標準均有所不同,亟待統一規範。
  
  文章指出,正因此,《指導意見》明確了未就業婦女的生育醫療待遇以及失業人員的生育保險參保辦法,即未就業婦女通過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生育醫療待遇;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保障其生育權益,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對於靈活就業從業者,《指導意見》則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可以發現,此舉向未就業婦女、失業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釋放了一定的政策利好。
  
  而對於統一生育保險標準問題,根據《指導意見》的精神,關鍵在於統一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標準和生育津貼支付天數的確定。對此,要進一步積極探索由保險、財政、企業、家庭共同參與的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解決完全由用人單位承擔成本的問題。這本身也有利於調動企業主動執行生育保險政策的積極性,從而使各項生育保險政策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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