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違約金最終收取與否,跟借款人與銀行的交涉也有關係。市民小卷告訴記者,自己去年10月申請提前還款,過了一個月銀行終於通知她去還款,但稱當月額度已滿,如果她願意推遲到今年1月還款,可以免除部分違約金。小卷打了銀保監會的電話和該行省行的電話,表示貸款合同中並無違約金的約定,最終以該銀行免除違約金和賠禮道歉結束,小卷於是在去年11月提前還款成功。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鄧志鬆律師表示,目前法律並未明確規定提前還款需要支付違約金或補償金,銀行是否可以收取違約金或補償金要看雙方貸款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如銀行和購房人雙方在貸款合同中事先約定了違約金/補償金條款,只要約定的數額不過分高於銀行的損失,則該約定有效,作為借款人的購房人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金/補償金方可提前還款。”
房貸轉換經營貸?監管部門提醒遠離“低息”陷阱
在調查提前還貸過程中,記者曾接到中介機構電話,稱可以將房貸轉換為利率更低的經營貸,貸款利率最低可做到2.8%。該中介稱,經營貸的利率更低,如果需要將高利率房貸轉換成低利率的經營貸,他們可以代辦,對方還表示,最近他們成功為一個客戶進行代辦,將5.8%的房貸利率降至3%,200萬元的貸款節約了101萬元的利息。
而這種“房貸置換經營貸”的做法引起了有關部門重視。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本月發布的《關於嚴禁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參與違規利用“經營貸”的鄭重提示》提到,有個別“金融貸款中介”協助客戶獲得享受國家減息政策的經營性貸款後,引導所貸資金違規流向房地產領域,此行為不僅違反了國家相關金融信貸政策,還嚴重違背國家“房住不炒”的定位與原則。該協會表示,嚴禁參與貸款中介、金融中介、“影子中介”等場外機構和個人違規利用“經營貸”的不法行為。
某銀行客戶經理對此表示,如果將房貸轉為經營貸,即使成功了,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銀行將立刻收回貸款。貸款人除了面臨抽貸風險,銀行還會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征信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