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6日電/優化營商環境是全面深化改革、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任務。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繼續深化改革,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優化營商環境。”
人民日報發表中山大學法學院吳易澤文章表示,營商環境沒有最好,衹有更好。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等多領域、多層次的制度安排,必須整體謀劃、系統治理,既著力解決短板弱項、疏通堵點難點,又注重建立長效機制、夯實制度基礎,確保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文章提出,運用系統思維優化營商環境。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提高系統思維能力,強調“要善於運用系統科學、系統思維、系統方法研究解決問題”“要從系統工程和全局角度尋求新的治理之道”。系統思維以科學把握整體和全局為特點,注重系統各部分聯動集成、協同配合。營商環境是經營主體在准入、運行、退出等全生命周期中所面臨的競爭、監管、法治等環境因素和條件的總和。營商環境的優化需要運用系統思維,實現跨越行政層級、打破部門界限的整體協同。要加強各層級政府間、各政府部門間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導向的協作配合,對經營主體的發展需求進行整體性回應。要樹立多元社會主體共同參與的理念。市場經濟活動參與者包括企業、個人、行業協會等多元社會主體,應通過加強合作讓更多社會主體為優化營商環境貢獻智慧和力量,實現政府、市場、社會之間良性互動。
深化改革破除壁壘梗阻。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個通過深化改革衝破思想觀念束縛、突破利益固化藩籬的過程。我們要全面深化改革,堅決破除制約營商環境優化的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要消除區域間的市場壁壘。清理和防範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打破各種各樣的“卷簾門”“玻璃門”,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實現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高效便捷流通,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使生產要素在全國範圍內得到有效配置。要積極優化政務服務,通堵點、接斷點。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辦事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破除影響各類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法律法規障礙和隱性壁壘,讓企業放開手腳謀發展,激發市場內在活力。
完善有利於營商環境優化的制度。營商環境優化是一個永無止境的動態過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優化營商環境也要久久為功。要夯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制度基礎,有效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將優化營商環境納入法治化軌道,通過及時制定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準,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扎實推進依法行政,依法保護境內外經營主體合法權益,更好穩定市場預期、提振發展信心。完善幹部激勵、監督等制度,將優化營商環境納入幹部考核,進一步壓緊壓實幹部責任,有效督促幹部把優化營商環境落實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以高水平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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