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富權:柯文哲或更希望法院裁決續押
http://www.CRNTT.com   2024-10-28 11:05:22


  中評社香港10月28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8日發表富權文章:或其實柯文哲更希望法院裁決續押。以下為文章內容。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九月五日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兩個月禁見,羈押期將於十一月四日屆滿。台北地檢署認為有再偵查必要,於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長對柯文哲的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預計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時開庭。“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曾經預測,柯文哲一定被延押。因而民眾黨昨日下午舉辦“賴政府搞什麼鬼”集會活動,聲援遭檢方聲請延押的黨主席柯文哲,估計有超過六千人參與活動現場,主要線上頻道在線人數突破五點五萬人觀看。
  
  黃國昌雖然在現場舉著“放人”的旗幟,慷慨激昂演地說“不允許柯文哲被犧牲”,把現場氣勢拉到最高潮,現場此起彼落大喊“放人!”活動聲援柯文哲,但他也對“放人”並不樂觀。他說,這是基本常識問題,因為此次延押庭的法官與上次羈押庭裁決羈押柯文哲的法官,是同一個。據台灣媒體報導,這“同一個人”是台北地方法院強制處分庭的呂政燁法官。
  
  實際上,按照常識,台北地檢署決定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對柯文哲實施續押禁見,那就證明在經過對柯文哲實施兩個月的羈押禁見,並在羈押期內先後七次提訊柯文哲(其中一次柯文哲拒絕出庭)的過程中,雖然檢方窮盡一切力量,包括將約訊對象擴大到與“京華城案”無關的人士,並有違反“偵訊不公開”規定之嫌,由特定媒體定時“爆料”偵訊內容,以增強對柯文哲“涉案”的輿論壓力,但檢方至今仍然未能蒐集到可以正式起訴柯文哲的“一刀斃命”的證據,亦即柯文哲涉嫌“受賄”的“金流”流向。
  
  現在檢方只能把希望寄託在柯文哲的“私人帳房”、前隨行祕書“橘子”許芷瑜的身上。“橘子”在柯文哲被羈押禁見的前夕,聞風潛逃出境日本,檢方已經宣布通緝“橘子”,並註銷其“護照”。由於“橘子”衹有一本“護照”,而她赴日本是以觀光簽證入境,按照日本的出入境法律,觀光簽證的有效期為九十天,三個月的時間一到,日本政府就可以將其驅逐出境。而這個時間點,就正好是對柯文哲實施延押兩個月的期限內。
  
  在理論上說,“橘子”在被日本驅逐出境後,可以逃到其他國家,但她的“護照”已經被註銷,因而此方式不可行。倘若“橘子”藏匿於日本,寧願成為“黑人”也不露面,日本無法向其實施驅逐出境,那麼,檢方的計劃就將落空。
  
  按照台灣地區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偵查中羈押不得超過兩個月;審判中不得超過三個月。但有繼續羈押之必要者,以偵查中的情況而言,得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最遲於期間屆滿五日前聲請,每次延長羈押期間不能超過兩個月,而偵查中延長羈押以一次為限;審判中延長羈押,若所犯最重本刑為十年有期徒刑以下者,第一審、第二審以三次為限,第三審以一次為限。
  
  因此,即使是檢方聲請延押成功,也只是延押兩個月。倘檢方沒有足夠的證據正式起訴柯文哲,那就必須對其實施“取保釋放”措施。如果遭起訴、進入審判階段,還要面對最長三個月的羈押和其他延押可能。只要羈押原因沒有消失就會一直續押,通常會押到起訴、甚至一審判決出來為止,估計至少一年時間,可能持續到明年年底。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