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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縣紀委監委聚焦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開展集中整治,依托公權力大數據監督碰撞分析功能,嚴查公職人員違規兼職取酬行為。圖為近日,該縣紀檢監察幹部對違規兼職取酬等問題線索進行篩查。圖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
中評社北京11月1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中國銀行原數據中心副總經理楊志國未經批准在社會組織中兼職;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全違規兼職取酬、超額領取薪酬;黑龍江省伊春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張金鑄違規兼職、任職取酬……近期各地發布的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違規兼職問題頻頻出現。
黨員幹部違規兼職,既可能引發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通過兼職化公為私、以權謀私的廉政風險,也可能導致經濟組織間的不平等競爭,擾亂正常市場經濟秩序。在執紀執法實踐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握隱形變異新動向,對黨員幹部違規兼職問題深入研究、精準認定、抓早抓小、規範處理。
虛報冒領、邊退邊領……個別幹部絞盡腦汁掩蓋違規兼職取酬行為
縱觀近年來各地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相關案例,個別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在黨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仍然頂風違規兼職或兼職取酬。為逃避監管,他們在方式、手段上動歪心思,違規兼職問題呈現出新情況、新動向。
據瞭解,現職黨員幹部以及退居二線黨政領導幹部違規兼職的情形主要有兩類:一是未經組織批准兼職;二是經組織批准兼職,但違規獲取額外利益。
對於經批准兼職的黨員幹部,除按照有關規定報銷其工作費用外,如獲取薪酬、獎金、津貼等額外利益,均屬於違規兼職行為。除薪酬、獎金、津貼外,額外利益還包括顧問費、咨詢費等各種“巧立名目”的酬金、傭金、股權以及超過規定標準和實際支出的通信、交通等補貼費用。
今年5月底,四川省古藺縣國有資產和金融工作局原局長周某平被開除公職,其違規兼職取酬問題也浮出水面。
經指定管轄,瀘縣監委對周某平嚴重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辦案人員發現,2015年至2021年,周某平在縣財政局、縣國資金融局等單位工作期間,曾兼任個別國有企業總經理、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並在三家公司違規領取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