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為發展和深化兩國戰略伙伴關係,雙方將建立政府間戰略對話機制,為兩國關係未來發展作出規劃。為此,雙方決定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政府間合作委員會(外交部長或副部長級)。根據雙方商定,委員會會議不定期輪流在中斯兩國召開。
(四)雙方重申尊重彼此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承諾。斯方重申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承認世界上衹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反對任何干涉中國內政、主權和領土(包括台灣在內)完整的企圖。
(五)雙方將根據《聯合國憲章》精神,弘揚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尊重、保護和促進所有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適合本國國情的民主發展道路和社會政治制度。雙方堅決反對將人權問題政治化、工具化,堅決反對任何國家以民主、人權為借口干涉別國內政。
(六)雙方同意本著《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精神制定雙邊各項議程。中國和歐盟都是國際舞台上的重要力量,是應對全球性挑戰的重要合作伙伴。雙方將繼續深化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發揮中斯戰略伙伴關係在其中的作用。雙方支持推動中歐開展各領域對話、交流、合作,研究共建“一帶一路”倡議與歐盟“全球門戶”計劃對接的可能性。
二、經濟領域
(一)雙方歡迎近年來雙邊貿易平穩增長,願進一步優化貿易結構,豐富產品種類,擴大貿易規模,促進雙邊貿易均衡發展。中方歡迎斯方積極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貿易促進平台,支持更多斯洛伐克優質特色農食產品進入中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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