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菲律賓未經中國政府同意,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嚴重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嚴重損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完整性和權威性。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越權審理、枉法裁判,所作出的裁決違反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是非法的、無效的。中方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不接受、不承認所謂裁決,反對且不接受任何基於該裁決的主張或行動。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該裁決影響。
五、菲律賓打着落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旗號,企圖通過所謂“海洋區域法”給其在南海的非法主張和行為張目,是非法的、無效的。該法嚴重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將不可避免加劇南海局勢複雜化。菲方依據該法在南海採取任何侵權挑釁行動,中方都將予以堅決應對。
六、中方敦促菲方切實尊重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立即停止採取任何可能導致爭議擴大化、局勢複雜化的單方面舉動,切實維護南海的和平穩定。
七、菲律賓“群島海道法”多處與國際法規定和國際海事組織決議不符。中方要求菲方切實遵守國際法,不得損害各方依據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所享有的合法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