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台灣當局透過《金融時報》釋放的求購清單,不但是折合為五千億元新台幣的十五億美元的數額,是中美建交以來較大大額的交易,而且在武器性能上更是遠超中美建交時的規格。而且更重要的是,按照《八一七公報》的精神,美方只能向台灣當局出售防禦性武器,但這次求購清單中的六十架F-35戰鬥機,卻是攻擊性武器。如果台灣當局在此範疇上成功地“突破”《八一七公報》,下一步就是以“切香腸”的手法,逐步引誘以至逼迫美國逐點“突破”三個《中美中美聯合公報》的各項原則,尤其是美方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中國的立場,即衹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是指導中美關係的根本原則。美國政府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涉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等政治承諾。
自從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中國和美國簽訂了《八·一七公報》後,按照《公報》約定,美國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對台軍售的武器數量和品質。整個上世紀八十年代,台灣當局都希望從美國引進最先進的F-16戰鬥機,美國沒有答應。但美國還是通過提供發動機和電子設備使台灣裝配出二百五十六架F-5E戰鬥機、六十架AT-3攻擊機和五十二架F-5F教練機。
隨著蘇聯解體、冷戰結束,美國對台軍售的數額又逐漸擴大。從一九九零年開始,老布什政府向台灣出售的武器主要包括:E-2T“鷹眼”早期預警機、C-130H運輸機、AH-I“眼鏡蛇”攻擊直升機、S-70C反潛直升機、SM-l“標準”防空導彈和SH-IF直升機等。其中,老布什於一九九二年九月二日宣佈向台灣出售一百五十架F-16A/B型戰鬥機,滿足了台灣當局長達十餘年的軍購要求。這筆軍售也被視作美國對台軍售政策的分水嶺。此後,包括“愛國者”導彈在內的先進武器再次出現在出售清單上。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台灣已經成了全球軍火市場上最大的買家之一。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台灣僅第三代戰鬥機就有三百多架。
不過,最先進的武器裝備從來不是想買就能買的。從二零零六年起,台灣便提出了購買F-16C/D的意願,但遭到了小布什政府的拒絕。二零一二年,美國眾議院已經批准出售給台灣不少於六十六架F-16C/D,又被奧巴馬否決。就連美國已經答應售台的F-16V戰機,台灣五年來已支付了一千六百五十億元新台幣,原訂二零二三年首批交機,但到現在一架都沒看到。畢竟,軍售從來就是一筆政治交易。
而現在,台灣當局竟然提出了要購買F-35隱形戰鬥機,及裝備了宙斯盾系統的護衛艦等最頂尖裝備。F-35戰鬥機是美國研發一型單座單發戰鬥機/聯合攻擊機,在世界上屬於第五代戰鬥機,具備較高的隱身設計、先進的電子系統以及一定的超音速巡航能力。這已經遠超《八一七公報》的“性能”規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