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普法在多個方面強化了對科技人員參與科普的支持。首先,明確科技人員的科普責任與權利。規定了科學技術人員應當發揮自身優勢和專長,積極參與和支持科普活動,並專門強調科技領軍人才和團隊應當帶頭開展科普。這為科技人員參與科普的合法性定了基調。其次,對各類科技人員所在單位提出了明確要求。針對科技人員反映最強烈的所在單位的重視與支撐不足問題,新科普法規定“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機構、高等學校應當支持和組織科學技術人員、教師開展科普活動”“科技企業應當把科普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對在各類單位工作的科技人員都有覆蓋。最後,把激勵機制納入科研評價體系。針對當前科技人員做科普最大的期盼,規定了各類單位“建立有利於促進科普的評價標準和制度機制”,用制度傳達了對科普工作的認可,讓科技人員可以放下包袱投身科普、造福於民。
新科普法標誌著我國科普事業進入了規範化發展的新階段。通過為科技人員做科普提供制度保障,讓他們更積極、更主動地投入科普。但同時也要注意,科普工作有著自身的規律和特點,不能將科研領域的機制簡單照搬到科普中。為實現科普之翼的長遠發展,還需要在新科普法頂層設計的基礎上細化配套政策,通過完善相關機制細則將法律頂層設計落到實處,讓科普惠及更多群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