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的佔中,絕大部份是年輕人,他們的認同是出了一些問題。甚至年長的人中,有些在回歸之前比較認同祖國的,在回歸以後從比較認同,變成比較不認同。所以確實是出了問題,我覺得,問題出在對《基本法》的認識上。
《基本法》對中央對香港擁有的權力做出了規定。有不少港人認為中央在港的權力只有“國防和外交”,這就是不全面的。這樣認為,就不能正確理解中央對香港的管制權,誤認為中央對香港施行權力是破壞“一國兩制”,不是在進行“一國兩制”。
中央對香港的管制是在行使主權國家的權力。西方學者認為,主權是最高、絕對、不可加以限制的權力。在中國,國家機關擁有這樣的權力,從憲政體制看,中國是單一制國家,權力集中在中央,地方的權力是中央授予的。中央有對所有地區行使管制權,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腳的。
中評社記者:從一國兩制18年的實踐看,港人觀感上認為中央“越管越多”。
饒戈平:這也是港人誤區的一部份。中央從來沒有管香港的經濟,反而提供幫助。香港的政改和政治發展,決定權在中央。港人爭議較大的提名委員會在《基本法》中有清楚寫明,《基本法》起草的時候,兩次公開在全港徵求意見,時間達8個月,其中並沒有藏著掖著,絕對不是突然翻出來的。
出現這樣的誤區,是港人對《基本法》的真正含義瞭解的不夠,甚至習慣了反對派和一些媒體的歪曲和誤解,認為香港普選應該和其他國家一樣。然而,香港普選如何進行,其目標和實施都是《基本法》和中央決定。《基本法》45條規定,選舉和中央委任結合,提名委員會和一人一票結合,這就是香港的特色。這種性質和特色都可以從《基本法》中找到根據。如果港人真正瞭解,就不會贊同公民提名、公民抗命,也不會認為中央給的普選是“假普選” 。
所以,對《基本法》的普及和推廣很有必要加強,更多港人需要瞭解《基本法》的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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