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江在講話中提及“本土自決”和“香港獨立”時,指出香港特區應當切實履行《基本法》關於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性責任。這一表態,令人關注《基本法》第23條即國家安全立法是否將在香港重新啟動。祝捷認為,香港社會對於“國家安全”的理解,可以參考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4年4月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概念——其中認為“國家安全”不僅限於政治安全,也包括香港社會關心、涉及香港市民利益的生態安全和經濟安全等11大範疇——並以此為出發點重新思考香港的國家安全立法問題。他還主張以先易後難、逐步立法的方式完成香港的國家安全立法,不過同時憂慮即使立法得以完成,香港的司法體系在法律適用過程中,也可能把香港的國家安全相關法例虛化、打空。
談及張德江在講話中所強調的“行政主導”在香港政制中的地位,以及特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要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祝捷指出,就香港而言,立法會在立法監督和財政監督方面擁有廣泛的權力,若僅僅從“行政主導”的字面意思來論證香港立法機關的權限遭到削弱,這種觀點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不管政治上還是學術上都是站不住腳的。他認為,香港的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對於行政機關的監督應該有一個度,未來香港如何維護特區行政長官的地位、體現出行政長官對於管治香港的把控力,都是非常重要的議題。
在《基本法》教育和國情教育方面,張德江在講話中提出要格外重視和切實加強香港青少年的國情教育和法治教育。對此祝捷表示,香港國情教育的關鍵不在於某些香港市民能否馬上接受,而是起碼要建立起渠道和途徑,讓香港市民能夠接觸和了解相關準確的資訊,而在形式上則可尋求創新,令香港社會大眾更能夠接受。
張德江在講話中也要求中央政府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和大力宣傳《基本法》。對此祝捷認為,《基本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屬全國性法律,不僅適用於香港,也適用於全國其他地方,而張德江的表態則有助於促進中央有關部門和內地地方政府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權。同時他也呼籲內地方面的人士對香港不要抱有恩主心態,例如在內地對港供應生活必需品的問題上,內地方面不應理所當然認為自己恩賜了香港,因為這一情況其實是“一個國家”的框架之內,不同地區相互協助的一種關係,而且恰恰體現了國家的統一性。
作為研究《基本法》的內地學者,祝捷希望內地學術界未來對《基本法》有更精細化的理解,思考如何通過合乎《基本法》的方式,讓中央行使好在“一國兩制”框架內的權力、解決好香港出現的問題,以及令香港社會真正理解《基本法》的原意。此外他還期待傳統上習慣大陸法系思維的內地學者,未來更多地了解普通法系,促進兩種法律體系的銜接,使《基本法》能夠在奉行普通法系的香港有效應用、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