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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正有序展開 |
中評社╱題:“借鑒粵港澳大灣區經驗 加快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作者:鄧利娟(廈門),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閩江學院“閩都學者”講座教授、海峽兩岸鄉建鄉創發展研究院副院長
【摘要】儘管內地與港澳的關係和大陸與台灣的關係差別很大,但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的實踐卻可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提供有益的經驗與啓示,具體表現為:加快推進閩台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發揮兩岸規則機制“軟聯通”的示範作用;繼續率先對台胞台企分享發展機遇;積極打造閩台教育和人才高地;合力打造政策開放服務貼心的閩台共同家園;構建示範區的頂層領導體制機制等。
一、引言
2023年9月中央公布了《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中央從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的戰略高度,充分發揮福建在對台工作全局中獨特作用的重大舉措。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隨後組織相關的中央和國家部委在閩召開貫徹落實中央《意見》專題會,推動部省聯動、協同推進示範區建設。作為示範區建設主體責任方的福建省,11月27日發布落實《意見》的四個方面15項政策措施,而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等中央和國家部委也先後出台支持示範區建設的舉措,示範區建設明顯逐步進入了“快車道”。但是,如何進一步深刻領會《意見》精神,做好高層次的整體規劃,在不斷推進政策和制度創新中完善示範區建設工作落實機制仍有很大提高完善的空間。
同樣作為國家戰略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已經正式運行四年多并已取得明顯成效,它不僅是新時代推動全面開放新格局的創新,也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是中國提升區域協同發展新戰略的重要實踐。因此,儘管內地與港澳的關係和大陸與台灣的關係有很大不同,但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的實踐卻可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提供有益的經驗與啓示。①
二、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的經驗與啓示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正式啓動四年多來,儘管經歷了香港由亂及治的過程與新冠疫情的嚴峻挑戰,相關建設的步伐并未停頓,大灣區融合發展的實踐取得明顯成效,為兩岸融合發展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與啓示。
(一)大力推進基礎設施的“硬聯通”
四年多來,大灣區以基礎設施為重點的“硬聯通”不斷加快推進,有力支撑了大灣區互聯互通,也為港澳發展開拓廣闊空間。一是港珠澳大橋這一標志性巨大工程建成運營,讓港澳正式接入國家高速公路網,打通了整個大灣區的道路交通網。二是加快推進“軌道上的大灣區”的形成與內聯外通的公路網的完善。除了廣深港高鐵已建成運營外,持續加快廣湛、深江高鐵等項目建設。近期作為連接深圳市至中山市的深中跨海通道的主綫已正式貫通。粵港澳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已基本形成。三是世界級的機場群在加快形成,廣州白雲機場、香港機場、深圳機場、澳門機場及珠海機場五大機場正加快改擴建,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在基礎設施“硬聯通”不斷完善的同時,口岸通關效率大幅提升,陸續創新實施“一站式通關”、“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等便利通關模式。隨著基礎設施“硬聯通”的不斷完善,大大提振了人流、物流的活力,加強了港澳與內地城市之間的聯繫,為港澳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有利條件。
(二)不斷拓展規則機制“軟聯通”
“一國兩制”是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的制度優勢,但同時“兩制”的差異也會造成要素流動的制約。大灣區積極推進以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為重點的“軟聯通”,儘快消除規則機制差異導致的要素流動不暢對區域一體化發展的制約,有效促進粵港澳三地互聯互通和融合發展。②其一,廣東省等大灣區城市積極出台相關政策,對標港澳規則機制,對推進“軟聯通”進行全面總體部署,陸續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全面建設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及《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等。其二,各城市根據總體部署精神積極出台政策舉措,落實與港澳規則銜接及機制對接。如珠海規定,港澳建築企業及專業人士經備案即可在橫琴便利執業;廣州市南沙區規定,取得職稱證書的港澳人才在內地承接和開展建築工程項目時享有與內地工程師相同的資質和待遇;深圳前海法院發布跨境商事訴訟規則銜接工作指引等。其三,三地共同制定通行的“灣區標準”。2023年4月粵港澳三地在深圳共同公布了110項三地通行的“灣區標準”,涵蓋食品、中醫藥、交通、養老、物流等25個領域,大力推動“一個灣區,一個標準,一次檢測,一次認證,灣區通行”,促進大灣區內資本、技術、人才、信息等關鍵要素加速流轉及融合。
(三)積極推進發展機遇的“共分享”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實現民族復興更好發揮作用。四年多來,粵港澳大灣區積極推進建設具有體系化、特色化及協同化的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及特色合作平台等,在各個領域積極對接港澳,與港澳共同分享發展機遇,打造協同港澳發展的各有特色的重要載體。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是以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為主綫的重大合作平台。近年橫琴集成電路產業、生物醫藥、金融產業等逐步顯現集群效應,同時粵澳雙方積極探索共建管理機構、開發執行機構及收益共享機制,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實現新突破。截至2023年2月,合作區已有澳資企業5396戶。③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則是深港融合最具代表性的重大合作平台,一直將全面推進深港各領域合作放在首位。隨著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深港創新中心、深港基金小鎮、深港商貿物流平台、深港國際金融城、深港國際法務區和國際人才港等深港平台陸續建成啓用,為香港拓展發展空間提供了難得機會。前海的惠港政策也從最初的產業專項扶持,逐漸轉向對事業全周期和生活全方位的支持。目前前海已擁有港資企業逾萬家;港澳醫師、稅務師等18類專業人士備案後即可執業;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孵化香港創業團隊416家,前海已成為港人港企內地發展“第一站”。④
(四)有效促進教育人才“互流動”
“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不僅是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人才保障需要,也是促進粵港澳三地“人心融合”的重要渠道。近年來粵港澳高校合作辦學成效突出。除較早進入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港澳高校外,過去四年多來粵港澳高校合作辦學加快推進。如,香港理工大學(佛山)正籌劃建設;香港都會大學(肇慶)與肇慶市簽訂遠程合作辦學協議;香港科技大學(廣州)正式開學;香港城市大學(東莞)一期校園建成完工;深港在深合作共建香港大學(深圳)等等。大灣區高等教育逐步形成了由政府搭台、高校優勢互補的合作模式。為了解決高端技術廠商與人才子女的教育問題,在廣州南沙還設立了民心港人子弟學校,招生對象為港澳台僑和外籍學生,南沙從小學到研究所的教育布局已趨於完整中。在加快高校合作辦學的同時,大灣區還不斷完善“引才”機制,積極打造人才高地。如,取消港澳居民在粵就業許可,推進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一試多證”,建設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基地,搭建多種平台鼓勵港澳青年到內地就讀就業等,大力引進高層次、國際化人才。自2023年2月20日起,粵港澳大灣區大陸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持證人在簽注有效期內可多次往來香港或澳門,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過30天,遠高於原來商務簽注的7日期限。
(五)扎實推進優質生活圈“共同造”
“粵港澳大灣區”不僅是一個經濟概念,也是一個人文與生活概念,共同打造公共服務優質、宜居宜業的優質生活圈、促進三地居民心靈相通是推動大灣區融合發展的重要內容。四年多來,廣東省政府與大灣區各市十分重視便利港澳居民(青年)大灣區的發展問題。居住方面,便利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地購房政策落地實施,豁免提供相關證明,且可按規定使用港澳銀行跨境按揭購房。醫療方面,試點實施“港澳藥械通”,大灣區內地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可按規定使用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和醫療器械。教育方面,港澳居民及隨遷子女可以同等享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以及參加中高考。社會保障方面,落地“灣區社保通”政策。就業創業方面,廣東省全面取消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許可審批等。⑤目前,大灣區內地城市還在持續改進與完善放寬對港澳專業機構和人士的准入限制、提升港澳居民身份證件便利化、解決港澳居民戶籍待遇問題、探索港澳福利跨境使用等方面的政策。同時港澳方面也積極主動協同推進大灣區優質生活圈的建設。2023年3月,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推出常態化“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津貼機構招聘合資格畢業生并派駐到內地灣區城市工作,還提供後續相關支援服務。
(六)建立保障灣區建設的體制機制
粵港澳大灣區處於“一國、兩制、三關區”的特殊體制機制之中,要實現“行政異城,經濟社會人文同城”的區域融合發展目標,就必須推動現有體制機制改革,深化區域一體化創新性發展。一是搭建國家層面的領導架構。2018年8月,中央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由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擔任組長,研究解決大灣區建設中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平台建設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澳門特首崔世安任小組成員,這是港澳特首第一次進入中央層面的決策組織。二是粵港澳三地政府相應各自成立領導機構。廣東省成立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舉全省之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由時任省委書記李希擔任組長、省長馬興瑞任常務副組長。香港行政長官在2018年《施政報告》宣布成立高層次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督導委員會”,全面統籌香港參與大灣區建設事宜,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所有司局長。2020年11月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還正式成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辦公室,以加強推動和協調特區政府有關大灣區建設的工作。澳門也於2018年設立“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在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管轄及指導下運作,負責統籌澳門特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短、中、長期總體設計和工作部署,推動展開相關研究,制定有關政策。三是粵港澳三地共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成立,推動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著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正是因為建立起了與頂層設計相適應的頂層推動管理模式,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落實工作責任,建立完善與港澳的對接合作機制,才能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及融合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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