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記者:我的問題提給藍部長,去年6萬億元債務置換政策推出後,國內外都很關注,評價很好。請您談談政策的實施效果,下一步還有何考慮?
藍佛安:你關心的問題,也是我們當前重點推進的工作。按照黨中央部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去年四季度,一次性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分三年每年2萬億元,用於置換存量隱性債務,支持地方化解債務風險。這項政策通過整體設計和機制重構,在主動化解債務風險的同時,支持地方騰出更多資金資源,為高質量發展蓄勢賦能。總的看,我們用一項政策至少辦成了三件大事。
第一,化債壓力大大減輕,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有效緩釋。置換政策出台後,各地抓緊布置、迅速落實。一是隱性債務顯性化,債務管理更加規範透明。截至今年3月5日,地方共發行置換債券2.96萬億元。二是高息債務低息化,去年發行的2萬億元置換債券,利率水平下降平均超過2.5個百分點,部分地區下降更為明顯,預計這部分置換債券5年利息減少2000億元以上,極大減輕地方資金壓力和利息支出。三是區分輕重緩急,優先化解到期時間臨近、隱患比較突出的隱性債務,牢牢守住安全防線。
第二,財政空間得到釋放,經濟發展動能明顯增強。在地方財政收支平衡壓力比較大的情況下,通過實施置換政策,一是打通了經濟循環的堵點,各地暢通了資金鏈條,帶動引導社會資本、金融資源,科技型企業、中小微企業等經營主體得到有力支持。二是更好的保障了重點民生,地方用好化債等支持政策,騰出更多資金,兜住基層“三保”底線,義務教育、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低保、優撫等得到更好保障。三是支持了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點,今年地方安排更多資金用於科技創新、促進消費等重點支出,增幅較去年均有提高。
第三,融資平台改革轉型邁出重要步伐,金融環境持續優化。通過債務置換有效帶動平台退出,從去年四季度情況看,置換政策實施後平台減少4680家,占全年減少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時,通過帶動優化銀行等金融機構資產質量,增強信貸投放意願,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