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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財政預算案》記者會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2-02-24 00:19:05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左二)2月23日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後,下午連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右二)等官員舉行記者會,闡述預算案多項措施。
 
 
  記者:你好,想問這次決定繼續發放電子消費券,其實會否加入更多電子支付工具?如果必須要沿用原本的支付工具,會否有一個“轉會”安排,還是只繼續沿用之前的電子支付工具?另外想問業主用法律行動追租方面,其實有說明是一些指定行業,具體是甚麼指定行業?標準是甚麼?萬一不幸業主可能因為不能收數個月租而面臨困境,是否擔心會有一些針對政府的法律行動會展開?另外,預計赤字方面,一開始說本年度有1 016億左右,最後說盈餘有189億,為甚麼會有一個如此大的落差?是否代表有更多空間做一些紓困措施?剛才說過要精準地去協助一些中小企、市民,但有基層反映(政府)在就業上幫助不到他們,或電費方面會令某些業主得益,劏房戶不能受惠,扣稅他們亦不能享受,是否可以做到精準地幫助一些基層?謝謝。
 
  財政司司長:多謝。消費券方面,總額10,000元,但考慮到現時的疫情下,很多市民的壓力都很大,大家購買一些防疫抗疫的用品或在其他方面也需要用錢,所以我們決定將消費券分兩期發放。第一期何時發放?會在四月份,由於第一期希望在四月份盡快發放給大家,我們決定使用去年大家登記領取消費券時的資料,經該渠道發放,所以第一輪消費券會按照原本——即你當時使用哪個支付工具,就是用該工具發放。剩下的第二期消費券暑假才發放,這次發放消費券時,又有新一批到達十八歲的合資格香港永久性居民,我們未能在四月份發放給他們,因為沒有他們的資料。當他們完成登記後,便會在暑假獲發消費券,所以該群新符合資格的朋友,還有原本符合資格並拿取了第一期,接下來要拿取第二期的市民,我們都會在暑假後分批發放,思路就是這樣。
 
  發放第一期消費券會是沿用原本的四個支付工具,到第二期,我們希望看看市場會否還有其他支付工具有興趣,如果它有興趣又有能力,亦符合我們的條件,我們願意把它加進計劃。如此一來,可以給予市民多點選擇;二來根據我們去年的經驗,這些不同的支付工具之間都會因為希望吸引多些客人,而提供各種優惠,或跟商場和商戶合作,變相令市民在使用消費券時,實際可以使用的金額更多,效益更好,這是我們的想法。
 
  第二,《預算案》提出對商業租戶的租客有一項短期保護措施,概念是我們會立法,在法例生效後的三個月期間,業主追租時不可以採取法律行動,譬如封鋪、封鋪內的財物或將它清盤、破產,這些全部暫時來說——在該三個月期間,都不能做。為甚麼我們要這樣做呢?現在是非常時期,大家外出都見到市面頗為淡靜,有很多不同商鋪,尤其是小店鋪,經營很艱難。對於這些小店鋪來說,如果我們要幫助它渡過難關,我的想法就是這樣:一來盡量減去它們的經營成本;第二,要讓它在周轉方面減輕壓力。在降低他們的成本方面,政府有些一次性的措施,例如寬減差餉、水費、電費等,那些我們會做。在幫助它周轉方面,我們會做兩件事:第一,希望業主和租客大家都共渡時艱,業主們在這個時間不要用法律行動去逼迫租客,有甚麼事情大家可以商討,希望爭取空間去商討,想辦法一起捱過。當然好像你剛才所說,其實業主也有很多不同情況,有個別業主可能在沒有租金收入後供樓會有困難,如果出現這個情況也不用擔心,我們跟金融管理局已經商量好,它們會支援銀行,若遇到這些情況,會彈性處理。至於所包括的處所,就是“防疫抗疫基金”里列出的十七類處所,譬如幼兒中心、補習學校、洗衣業等。除此之外,我們還加了兩類;其一是零售,因為這波疫情對零售業界的影響都很大,除了零售外譬如一些興趣班,我們也包括在內,會有一個表將這些處所全都列出來。
 
  至於剛才你說,會否有其他法律行動,當我構思這件事時,其實大家看到海外亦有經驗,在英國、新加坡,在不同地方也有做過,當然大家做的範圍不一樣,這次我們的範圍是盡可能精準一點,將範圍放在最重要、同時是一個可控空間,就是租金方面,在過程中,我們跟律政司同事亦有緊密工作,所以在那方面,我們有兼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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